2016年浙江工业大学同意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招生简章

2018-11-09 17:36  浙江工业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申请人条件
  •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者。
  • 3.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 4.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 二、同意接受申请硕士学位的专业及所属学院联系人
  • 三、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 (一)接受网上申请时间及网址
  • 1.时间:2015-12-01-2016-01-14
  • 2.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tdxltk/
  • (二)现场确认事宜
  • 1.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月14日-1月1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 2.现场确认地点: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子良楼A211。
  • 3.提交材料:
  •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字迹清晰)
  • (2)大学本科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字迹清晰)
  • (3)国(境)外学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 (4)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字迹清晰)
  • (5)与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版本的纸质版照片(2张2寸)
  • (6)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的综合鉴定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密封)
  • 四、学习方式
  • 五、学习费用
  • 六、其他
  • 1.申请人提交的各类证件或其他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 2.申请人在读学习期间必须遵守浙江工业大学校纪、校规和各项制度,违反者将通报其所在单位,严重者取消其申请资格。
  • 3.申请人在读学习期间的食宿由申请人自行解决。
  • 4.若国家有新文件出台,以新的文件为准。 5.本简章由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以及《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2016年我校在应用经济学等专业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欢迎在职人员报名申请。

一、申请人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者。

3.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二、同意接受申请硕士学位的专业及所属学院联系人

序号

接受同等学力申硕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所在学院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1

应用经济学

020200

经贸管理学院

王老师

88320039

2

工商管理

120200

3

数学

070100

理学院

陈老师

85290306

4

设计学

130500

艺术学院

何老师

85290258

5

中国语言文学

050100

人文学院

老师

85290155

6

新闻传播学

050300

 

三、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接受网上申请时间及网址

1.时间:2015-12-01 至 2016-01-14

2.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xwyyjsjyxx/zzgs/tdxltk/

(二)现场确认事宜

1.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月14日至1月1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现场确认地点: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子良楼A211。

3.提交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字迹清晰)

(2)大学本科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字迹清晰)

(3)国(境)外学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字迹清晰)

(5)与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版本的纸质版照片(2张2寸)

(6)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的综合鉴定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密封)

我校研究生院对申请人所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委托相关学院采取笔试或口试方式,对申请人的学业水平进行考核,决定是否接受其申请。学校在3月下旬将是否接受申请的决定通知申请人。我校同意接受的申请人于4月入学。

四、学习方式

申请人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相关规定缴纳费用后,注册生效。由申请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按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学习和考试,课程学习采取与我校研究生同班上课或单独开班的形式进行。

申请人自正式批准注册之日起,自动进入本次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程序。申请人必须在四年之内完成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申请人一般应在五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并申请学位,逾期则自动取消申请资格。

具体情况按《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执行。

五、学习费用

艺术类专业30000元(全程,其中论文阶段10000元);非艺术类专业25000元(全程,其中论文阶段10000元)

六、其他

1.申请人提交的各类证件或其他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2.申请人在读学习期间必须遵守浙江工业大学校纪、校规和各项制度,违反者将通报其所在单位,严重者取消其申请资格。

3.申请人在读学习期间的食宿由申请人自行解决。

4.若国家有新文件出台,以新的文件为准。

          5.本简章由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浙江工业大学同意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招生简章

2016年浙江工业大学同意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以及《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2016年我校在应用经济学等专业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欢迎在职人员报名申请。申请人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浙江工业大学2022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学院专业学位类型学习方式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备注基本学制001化学工程学院085600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全日制01.工业催化02.化学工程03.化学工艺04.应用化学05.绿色化学与技术06.海洋化学与化工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④801物理化学本专业含有与中科院宁波材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浙江工业大学2022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学院专业学位类型学习方式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备注基本学制001化学工程学院070300化学学术学位全日制01.有机功能分子设计与应用02.无机纳米化学与技术03.催化及表面化学04.分析化学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646有机化学(I)(限研究方向01、03选考)或647分析化学(含仪器

2016年浙江大学关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新生)招生报名及课程学习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和《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16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新生)招生报名及课程学习通知如下:报名办法(一)报名条件

2020年浙江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学习招收简章

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学习招收简章为完善临床医师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获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有效途径,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及《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

2017年浙江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班招收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文件精神,提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学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现就2017年课程学习通知如下:报名办法1.招收条件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

2017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班招收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文件精神,提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学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现就2017年课程学习通知如下:报名办法1.招收条件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

2018年浙江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班招收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文件精神,提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学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现就2018年课程学习通知如下:报名办法1.招收条件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

2019年浙江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招收简章

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招收简章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文件精神,提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学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现就2019年课程学习相关事宜通知如下:报名办法1.

2017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学习班招收简章

为完善临床医师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获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有效途径,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及《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