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厚生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表专业名称科类选测科目要求浙江安徽福建甘肃广西贵州海南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内蒙古青海山东山西陕西四川新疆云南重庆广东文物与博物馆学综合改革不限1历史学文科111111社会学文科1111
专业名称科类选测科目浙江安徽福建甘肃广西贵州海南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内蒙古青海山东山西陕西四川新疆云南重庆社会学综合改革不限2社会学文科1111历史学类(含历史学、文物与博物馆学)文科11111哲学文科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和区域平衡发展,坚持传承与弘扬“厚生”精神,努力践行大学的社会责任与功能,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继续面向全国农村贫困地区开展“厚生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
各位考生:根据《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厚生计划招生简章》规定,学校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学生人数所占比例,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在各省(市、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现予以公布,具体详见附件。请考生对应相应省份的计划填报高考志愿。专业名称科类选测科安徽福建甘肃贵州河北河南海南广西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苏江西辽宁内蒙青海山东山西陕西四川新疆浙江重庆目要求历史学文科1111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继续面向全国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即“厚生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报名条件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厚生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3号)的要求,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和区域平衡发展,坚持传承与弘扬“厚生”精神,努力践行大学的社会责任与功能,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继续面向全国农村贫困地区开展“厚生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以下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和《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的要求,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和区域平衡发展,坚持传承与弘扬“厚生”精神,努力践行大学的社会责任与功能,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继续面向全国农村贫困地区开展“厚生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
志愿填报说明: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在我校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中,否则视为无效志愿(专业服从调剂考生除外),未在所在省份投放招生计划的专业不能填报。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请咨询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2、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在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
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厚生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高校专项计划)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号)的要求,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和区域平衡发展,南京师范大学坚持传承与弘扬“厚生”精神,努力践行大学的社会功能与责任,计划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