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学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高校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使用志愿填报前(3月6日及以前)取得的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合格=100分,不合格=5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包括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共3个方面,满分30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3)美术类专业校考包括素描、色彩两门课程,每门满分50分,每门考试时间120分钟。 依据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可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合成总分的计算方式如下: 非艺术类考生:合成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后的对应总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成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如果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也相同,再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包含的三个模块文化基础、专业通识基础、职业与心智的成绩排序。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录取规则同上。 美术类考生:合成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后的对应总分×25%+美术校考总成绩。合成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美术校考总成绩排序,如果美术校考总成绩也相同,再依次按照素描、色彩的成绩排序。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必须取得第一志愿院校组织的美术类校考成绩,才能被我校录取,录取规则同上。 2.对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应届三校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文化素质测试试行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合格”计45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25分。 (2)职业技能测试为统一命题的素质技能测试,包括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6个方面的内容,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3)美术类专业校考包括素描、色彩两门课程,每门满分50分,每门考试时间120分钟。 依据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及其他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合成总分的计算方式如下:非艺术类考生:合成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折算后的对应总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如果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再依次按照学业水平等级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排序。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录取规则同上。 美术类考生:合成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折算后的对应总分+美术校考总成绩。合成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美术校考总成绩排序,如果,美术校考总成绩也相同,再依次按照素描、色彩的成绩排序。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必须取得第一院校志愿的院校组织的美术类校考成绩,才能被我校录取,录取规则同上。 3.对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历届高中生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历届三校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入学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直接合成,即合成总分=入学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统一入学测试包括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生活英语、科学常识4个方面的内容,满分1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职业技能测试具体介绍见前文。 依据合成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对普通高中毕业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或参考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等级性考试成绩、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思想品德评价等,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合成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入学测试成绩排序。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录取规则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