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和《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豫政〔2016〕52号)要求,进一步巩固分类考试招生作为高等职业院校招生主渠道地位,着力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决定2021年继续开展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和《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豫政〔2016〕52号)要求,进一步巩固分类考试招
第一章总则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豫政〔2016〕5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9号)要求,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拓宽优秀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受理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申请的公告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
2021单招章程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为做好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明确学院和考生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豫教学〔2021〕9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学院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52号)要求,进一步巩固分类考试招生作为高等职业院校招生主渠道地位,着力构建人才成长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52号)要求,进一步巩固分类考试招生作为高等职业院校招生主渠道地位,着力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决定2019年继续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凡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须于2021年4月7日9:00至4月9日18:00,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
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52号)要求,进一步巩固分类考试招生作为高等职业院校招生主渠道地位,着力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决定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