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①2013年7月以来获得地市级(包括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加20分。②同时获得地市级(包括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只计算一项。

7.2012年4月28日前,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七)2014年4月25日前,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七)2014年4月25日前,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三)2013年4月18日前,学院初审考生报考资格。4月18日将在我院校园信息网上公布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四)2014年4月18日,初审合格的考生在所规定的考点缴纳费用后领取准考证书。

(四)2014年4月18日,初审合格的考生在所规定的考点缴纳费用后领取准考证书。

(一)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的政治、文化、健康及身份等方面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的政治、文化、健康及身份等方面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的政治、文化、健康及身份等方面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