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自主选拔资格分为A、B两类。
(1)符合教育部本年度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考生(不含外国语学校中具有外语类专业保送资格者),和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或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奖(一等奖)的考生,通过初审且考试合格者可获得我校自主选拔A类资格。
(2)其余具备我校自主选拔申请条件,通过初审且考试合格者为B类资格。

附则1.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均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并参加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2.本招生简章仅适用于各省本一批报考我校面向全省统招普通类专业的高考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将自主选拔考生放在本一批之前单独录取的省份,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按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志愿,且专业服从调剂;对未实行平行志愿,将自主选拔考生与本一批同时录取的省份,获得我校自主

(6)体能类:实心球+立定跳远(选择此类须同时测实心球和立定跳远两项)。附:考生除上述项目外,也可自选测试项目(请提前向我校提出申请)。

招生专业考生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和兴趣选报我校理工类、人文社科类、经管类专业。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专业意向和考核结果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入选专业。

招生计划我校2014年本科生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为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230人),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资格确定及录取要求我校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学生获奖情况、中学表现,自主选拔考核情况,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自主选拔资格名单。1.自主选拔资格类别我校自主选拔资格分为A、B两类。(1)符合教育部本年度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不含外国语学校中具有外语类专业保送资格者);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三等奖或省

(2)其余具备我校自主选拔申请条件,通过初审且考试合格者为B类资格。

(2)其余具备我校自主选拔申请条件,通过初审且考试合格者为B类资格。

资格确定及录取要求我校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参考学生获奖情况、中学表现,自主选拔考核情况,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自主选拔资格名单。1.自主选拔资格类别我校自主选拔资格分为A、B两类。(1)符合教育部本年度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考生(不含外国语学校中具有外语类专业保送资格者),和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或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奖(一等奖)的考生,通过初审

1.自主选拔资格类别我校自主选拔资格分为A、B两类。(1)符合教育部本年度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不含外国语学校中具有外语类专业保送资格者);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三等奖或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二等奖的学生;高中

1.自主选拔资格类别我校自主选拔资格分为A、B两类。(1)符合教育部本年度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考生(不含外国语学校中具有外语类专业保送资格者),和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或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奖(一等奖)的考生,通过初审且考试合格者可获得我校自主选拔A类资格。(2)其余具备我校自主选拔申请条件,通过初审且考试合格者为B类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