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一条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摘自:学院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招生章程

1、已在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我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按放弃报考处理。

3、考生须按规定参加所填报院校组织的综合能力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考生须持2012年高考考生号、本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及复印件、符合我校照顾政策加分证书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交纳考试费60元,并领取考试准考证和条形码。3月11日(星期日)上午9:00-17:00,办理确认手续及领取准考证和条形码。

第十五条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分为综合能力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两部分。综合能力考试:由自主招生学校联合组织命题及并负责考试的实施,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成绩总分150分,考试说明见自主招生综合能力考试大纲。专业素质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职业素质测评和面试(只针对报考护理(男生)专业的考生),总成绩为150分。具体分类如下:1.职业素质测评:主要测试考生从事医疗卫

3、凡参加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考试,须按当地招办规定办理报名手续,不接受函报。

第二类考生不设入围分数线,在规定时间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1.考试时间:2013年4月13日,考试地点:金华市婺州街1188号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内。2.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根据2013年浙江省高考大纲),各科总分为100分,三门课程总分300分。3.文化考试总分计算:文化考试总分=语文成绩×语文权重系数+数学成绩×数学权重系数+英语成绩×英语权重系数(各科的权重系数见表

第九条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1日-6日登陆www.进行网上报名并填报志愿。

3.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时间在每项考试时提前2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参加检录。

(一)经我院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

第十条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