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北京市考生达到北京市2013年艺术特长生测试2级或以上水平。

②报考声乐艺术特长生必考科目:可自带伴奏带,若需我校提供钢琴伴奏,请自带乐谱。A.自选曲目一首(满分100分);试唱练耳测试(满分50分)。

③考试时由考点统一安排钢琴伴奏,考生提供曲谱原则上须为正谱,声乐考试不允许自带伴奏或伴奏带。

(1)自带服装、道具、画具等物品、乐器、伴奏,我校只提供竖琴、钢琴、架子鼓和定音鼓;

2.器乐类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声乐类可以使用CD或MP3格式伴奏,如需使用钢琴伴奏,自带伴奏员。

②视唱技能测试(考生自选简谱、五线谱视唱)。钢琴伴奏考生为视奏技能测试(考生自选简谱、五线谱视奏);民乐(自备乐器)初试:演奏1~3分钟的曲目一首。复试:①演奏1~3分钟的曲目一首(不能与初试重复);

(二)声乐类考生:自选一首歌曲,考场内提供钢琴一台(不提供钢琴伴奏人员),也可使用CD光盘或U盘进行伴奏,不接受VCD光盘、DVD光盘等。加试视唱练耳(五线谱、简谱自选,五线谱在2个升、降号以内)。

1.我校为考生提供钢琴、定音鼓、排鼓,其它与考试有关的乐器及用品请考生自备。

1.我校为考生提供钢琴、定音鼓、排鼓,其它与考试有关的乐器及用品请考生自备。

1.我校为考生提供钢琴、倍大提琴、定音鼓、马林巴、小军鼓、排鼓,其它乐器等与考试有关的用品请考生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