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录取办法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2、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综合素质测试和统一选拔考试结果,按照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到额满,如生源不足,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不足部分转到相应批次统招计划。高中阶段具备有相关特长和相关专业选修课学分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入选考生必须参加2013年高考http://gaokao./,普高(文、理、艺)

6.官方微博:http:///zjffxy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身体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

(二)综合评价招生办公室职责:负责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制定;负责招生宣传咨询工作;负责考生报名组织工作;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及相关材料审查工作;负责制作及发放校考准考证;负责制定及公示考生须知、测试流程;负责校考分数的统计及按入选原则确定入选考生名单;负责入选考生报批、公示及寄发工作;负责协助学院财务收费工作;负责协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方案的落实。人员:学院招生就业处处室成员,学院财务处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咨询联系方式学院网址:http://www..cnhttp://www..cn/学院招生网:http://zs..cn/通讯地址:宁波市风华路495号,浙江纺织服装学院招生办公室2号楼104室,邮编315211联系电话:0574-

咨询联系方式学院网址:http://www..cn学院招生网:http://zs..cn/通讯地址:宁波市风华路495号,浙江纺织服装学院招生办2号楼102室邮编315211联系电话:0574-学院网址:http://www..cn学院招生网:http://zs..cn/通讯地址:宁波市风华路495号,浙江纺织服装学院

第二十四条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接待及解答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有关事宜。具体咨询方式如下:1.咨询电话:(0574)、、2.咨询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风华路495号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3152113.传真:(0574)、4.网址:。http://zs..cn/5.E-mail地址:f@http://zs..cn/plus

1.咨询电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