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凡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学院网站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网同时进行公示。

5、凡发生各类违规行为的一律遵照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

(6)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证书,加20分计入总成绩。

(5)退役士兵携带《北京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核准通知书》原件、复印件1份(A4);

(4)普通高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会考成绩均为B级及以上者,可免试录取。

(1)学院设三等奖学金,根据学生每学年德、智、体、美四方面情况综合评定。

5.根据京民发【2012】29号文件精神,对北京籍退役士兵采取倾斜政策:

5.根据京民发【2012】29号文件精神,对北京籍退役士兵采取倾斜政策:

5.根据京民发【2012】29号文件精神,对北京籍退役士兵采取倾斜政策:

5、根据京民发【2012】29号文件精神,对北京籍退役士兵采取倾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