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州市增城广州华立科技园华立路7号,邮政编码:511325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二十三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美术类专业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美术类专业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美术类专业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美术类术科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先院校志愿优先,在院校志愿优先的基础上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

第二十三条美术类专业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美术类专业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