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④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军政训练,或者不服从甲方管理,情节严重。

第十九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入学资格。

4.被我院录取的考生须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者取消入学资格。

4.被我院录取的考生须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者取消入学资格。

3.被我院录取的考生须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者取消入学资格。

4.被我院录取的考生须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录取学生无正当理由超过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4.被我院录取的考生须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者取消入学资格。

4.被我院录取的考生须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者取消入学资格。

5)无违规行为,但无正当理由未完成项目总体目标延期两年未验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