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经北京市民政部门审核、符合自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已参加北京市2014年高考报名考生。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我院: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4.具有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京招考委〔2014〕19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我院: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4.具有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京招考委〔2014〕19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家庭经济贫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报考:(1)持有由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核发的到2015年仍然有效的《广东省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证》;(2)省、市、县级的扶贫户需提交县级扶贫办开具的扶贫证明(网上下载表格,按表内容填写并盖章);(3)家庭突遭遇重大变故(如重病、突发事故等)致贫困,但尚未进行贫困认定,需提交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网上下载表格,按表格内容填写并盖章);(4)高中阶段或中

第七条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县招办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招办,申请报考高职自主招生。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

1、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1)取得2018年北京市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应届及往届毕业生;(3)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北京市高招政策审核通过的非京籍考生;(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的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我院: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4.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京招考委〔2017〕17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我院: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4.具有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京招考委〔2014〕19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我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经北京市民政部门审核、符合自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已参加北京市2014年高考报名考生。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我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经北京市民政部门审核、符合自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已参加北京市2014年高考报名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