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为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
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考试时间安排
第十五条填报志愿方式、缴费
1、志愿填报方式
考生登陆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网页(网址http://www.***.cn)进入我院自主(单独)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贵州省有关单独招生规定和我院单独招生方案,并按照贵州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2、现场确认及缴费
报名费:100元/人,考生于现场确认时交考点;
现场确认日期及方式:考生于4月4日持本人身份证、网报号、报名考试费和一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贵州省福利中心进行现场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
第十六条考试内容及安排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1)文化考试:英语、语文。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心理素质、行业认知、专业技能等方面,满分300分。
2、考试地点:贵州省福利中心(贵州省贵阳市枣山路9号)
3、免试及加分政策:
(1)考生高中会考成绩英语、语文二门均达到B等以上,文化考试免考,按满分计。
(2)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文化考试免考,按满分计。
(3)加分项目(分值含在复试中)
符合贵州省加分项目规定的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每位考生加分项多不超过3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获奖证书原件,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根据认定或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加分以及加分的分值。加分结果须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各项科目成绩及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总分值,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我院网站公示,上报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根据教育部、各省教育厅、各省招生办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5年高招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各省2015年高考。
第十八条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十九条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学费6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
第二十一条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学院设有完善的“国家—学院—社会”立体化的三级奖助学金帮扶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助学金等20多项奖学金、助学金项目,高单项奖励金额达8000元/年,一学年可累计获得高奖助额21000元。奖助学金可覆盖全院50%的优秀学生和100%的困难学生。
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果经省招生办审核批准后,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1591719、010-61595417
咨询地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
邮编:101601
网站:http://www.***.cn
招办邮箱:sheguanyuan@vip.***
贵州省福利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枣山路9号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果经省招生办审核批准后,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第十九条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学校成立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专升本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编制专升本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指导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研究处理招生工作其他问题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做好选拔工作切实保证选拔质量认真执行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政策规定严格执行考试招生工作纪律对违规违纪行为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答案来源于2021年贵州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二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十三条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地各省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学校成立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专升本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编制专升本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指导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研究处理招生工作其他问题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做好选拔工作切实保证选拔质量认真执行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政策规定严格执行考试招生工作纪律对违规违纪行为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答案来源于2021年贵州师范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学校成立“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全面组织“专升本”招生工作。(二)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委员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执行学校制定的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负责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四条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安顺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制定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讨论和决定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二)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三)安顺学院教务处负责“专升本”专业考试的命题、考务及评卷等工作。(四)安顺学院纪委、监察室对“专升本”专业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院招生工作在贵州民族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监督下进行。学院成立由肖远平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

第十六条考试内容及安排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1、考试科目: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1)文化考试:英语、语文。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2)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心理素质、行业认知、专业技能等方面,满分300分。2、考试地点:贵州省福利中心(贵州省贵阳市枣山路9号)3、免试及加分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为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第十四条考试时间安排第十五条填报志愿方式、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