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订本校“校长推荐制”的实施方案和程序并公布;
(2)公开接受全校符合条件学生报名;
(3)公示终确定推荐名单与推荐理由;
(4)遴选全程须公开透明并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2.学校须在推荐完成后及时向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提交以下材料备案:(1)遴选方案和实施程序;(2)报名名单与终选定推荐学生名单;(3)信息公示反馈情况;(4)校长亲笔签名的推荐表,且推荐理由要明确、具体、个性化,避免使用定性描述。

2.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被推荐:(1)有不良记录;(2)考试作弊、受到处分者。(3)违反法律法纪受到公安机关处理者。

(4)校长亲笔签名的推荐表,且推荐理由要明确、具体、个性化,避免使用定性描述。

附则本《方案》由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违规处理1.具有推荐资质的学校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荐申请者,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该学校推荐资质二年。2.获得推荐的学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资格的,将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联系方式地址: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邮编:213164邮件:zsb@.cn咨询电话:(0519)(传真)联系人:雷老师、施老师申诉电话:(0519)联系人:胡老师

1.中学遴选过程应当具备至少以下程序:(1)制订本校“校长推荐制”的实施方案和程序并公布;(2)公开接受全校符合条件学生报名;(3)公示终确定推荐名单与推荐理由;(4)遴选全程须公开透明并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中学推荐资质的申请与认定1.申请基本条件:江苏省内生源基地中学。2.推荐校长须是高中的法人代表,并向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提交《2015年“校长推荐制”中学申请表》。3.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对递交申请的中学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中学,即获得2015年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长推荐”的资质和名额。4.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在学校资格审核、名额分配等环节中加大对农村地区学校的倾斜

中学推荐资质的申请与认定1.申请基本条件:江苏省内普通高中。2.推荐校长须是高中的法人代表,并向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提交《2014年“校长推荐制”中学申请表》。3.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对递交申请的中学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中学,即获得2014年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长推荐”的资质和名额。4.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在学校资格审核、名额分配等环节中加大对农村地区学校的倾斜力度

1.中学遴选过程应当具备至少以下程序:(1)制订本校“校长推荐制”的实施方案和程序并公布;(2)公开接受全校符合条件学生报名;(3)公示终确定推荐名单与推荐理由;(4)遴选全程须公开透明并接受广大师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