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个人自荐或中学推荐的方式提出申请。
二、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湖州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允许考生同科类专业兼报),完毕后用A4纸打印申请表。
三、材料递交:
所有申请材料必须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湖州市学士路1号,邮编313000),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7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并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四、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其中通过中学推荐的考生,申请表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证明。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一、中学推荐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湖州师范学院举行的综合素质测试。
二、个人自荐的考生须经湖州师范学院考生资格审查组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三、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5年3月20日在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四、2015年3月21日-3月27日,通过初审的考生登录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网上确认流程”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

测试内容1.笔试: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则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U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5倍,则不进行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行面试。2.面试:具体内容为(1)仪态仪表;(2)口头表达;(3)书面表达。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湖州师范学院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若出现弄虚作假现象,湖州师范学院将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十六条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录取办法如下: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所有其他专业学生进校后原则上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精神执行。入围考生须参加2014年高考二类科目组考试。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然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折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面试成绩×3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第五章资格审查及缴费第十一条湖州师范学院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中学推荐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湖州师范学院举行的综合素质测试。个人自荐的考生须经湖州师范学院考生资格审查组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4年3月9日前在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上公布。2014年3月9日-3月14日,通过初审的考生登录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

测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15年3月28日笔试。2015年3月29日面试。地点:湖州师范学院(湖州学士路1号)。

第十三条考生报到具体信息如下:报到时间:2014年3月15日8?U00-12?U00。报到地点: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创新创业楼一楼学生服务大厅。

第十二条考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缴费: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缴费方式:报名考生请于2014年3月9日-3月14日到工行网点柜台缴费。办理方式:到浙江省内任一工行网点柜台,向银行柜台人员提供学校代码(湖州师范学院学校代码)和学号(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在核对无误后,缴清相应款项即可;缴费后请妥善保管缴费凭条(回执或客户留存副联),以备查询之用。未办理柜台缴费

第十一条湖州师范学院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中学推荐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湖州师范学院举行的综合素质测试。个人自荐的考生须经湖州师范学院考生资格审查组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4年3月9日前在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上公布。2014年3月9日-3月14日,通过初审的考生登录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师范类专业人才选拔机制,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湖州师范学院在2014年继续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二条湖州师范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公办学校,校址在浙江省湖州市学士路1号(市内文教区)。第三条湖州师范学院设立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