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艺术史论专业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择优录取)注:艺术类与普通文理类文化课满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一批线按照相应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数)。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省相关文件执行。专业课折算成绩、文化课相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3)艺术设计学(史论)专业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本科(文科)一批线,再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3)艺术设计学(史论)专业: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本科(文科)一批线,再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课成绩文化课相对成绩=X100所在省本科(文科)一批线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本科(文科)一批线,再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课成绩文化课相对成绩=X100所在省本科(文科)一批线

(3)艺术史论专业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校考总成绩择优录取)。注:艺术类与普通文理类文化课满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一批线按照相应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数)。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各省另有规定的另行公布。专业课折算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入围线×100)、文化课相对成绩均四

3、艺术设计学(史论)专业两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175分,其中文艺基础不得低于157分。注:(1)文艺基础满分值200分,素描满分值20分,专业成绩总满分值220分。

艺术史论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文史类本科一批线上30分,文化课相对成绩北京不低于109.61(639分)、重庆不低于119.54(630分)、其他省不低于115.00即予录取。以上录取北京生源3人、其他省生源12人。注:1、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2、设计学类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埠入围线520/北京入围线475+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

艺术史论文化课相对成绩河北不低于122.00、山东不低于119.45、重庆不低于118.89、江苏不低于118.10、河南不低于117.18、其他省份不低于113.61即予录取。以上录取人数15名。注:1、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2、设计学类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埠入围线522.5/北京入围线477.5+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

3、艺术设计学(史论)专业外埠:两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170分北京:两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165分注:(1)文艺基础满分值200分,素描满分值20分,专业成绩总满分值220分。

1.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专业课校考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艺术史论专业依据各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的情况下,我院将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按下列办法择优录取。(1)设计学类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低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专业课总分、素描、色彩、速写分数择优录取)。语文、外语单

1.艺术史论专业录取考生需和校方签订相关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