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对材料学科有浓厚兴趣,符合我校学科培养特点,具有相应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提供详实材料)。

第二十三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按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要求及我校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三条按各省招办公布政策规定,加分和降分的考生,以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队,按第第第十一条规定录取。

3、资格复查结果处理:对于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资格、以及不符合教育部41号令和我校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学生管理规定的,学院一律不得允许其入学。不能提供要求的材料者或者提供材料不全者、提供虚假材料者,禁止入学。除了《入学须知》要求的材料外,学院如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考生提供其他权威证明材料。对重点考生应当反复核查。复查结束后,学院出具复查报告,内容包含复查方式、内容、复查结果等,报研究生处备案。

第十七条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退回其档案。

第六条考生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本科专业原则上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凡填报我校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不换录、不退档。

第十八条不符合有关学科、专业特殊录取要求的考生,学校将退回其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