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將根據申請者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高級程度會考成績和麵試情況,結合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擇優錄取。成績低要求如下:
參加香港中學文憑的考生錄取標準為“3、3、2、2”,即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可以不予錄取。①原髮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癒或治癒後遺有胸膜肥厚者;②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癒後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③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癒無症狀者。

投檔及錄取安排2015年7月中旬香港考試評核局向聯招辦提供考生成績,7月下旬由聯招辦將達到低錄取標準的考生檔案按照考生志願順序投至考生所報讀的學校,我校通過網上錄取系統確定擬錄取名單並提交至聯招辦,由聯招辦審核確定錄取名單。生源情況較好,我校將適當增加招生計畫,多錄考生。

投檔及錄取安排2015年7月中旬香港考試評核局向聯招辦提供考生成績,7月下旬由聯招辦將達到低錄取標準的考生檔案按照考生志願順序投至考生所報讀的學校,我校通過網上錄取系統確定擬錄取名單並提交至聯招辦,由聯招辦審核確定錄取名單。生源情況較好,我校將適當增加招生計畫,多錄考生。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可以不予錄取。①原髮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癒或治癒後遺有胸膜肥厚者;②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癒後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③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癒無症狀者。

錄取原則面試後我校將根據申請人的“學測”成績和麵試情況,擇優錄取。經學校確認錄取名單後,報送中國普通高校聯合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後,向考生派發錄取通知書。

錄取原則面試後我校將根據申請人的“學測”成績和麵試情況,擇優錄取。經學校確認錄取名單後,報送中國普通高校聯合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後,向考生派發錄取通知書。

錄取原則我校將根據申請者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高級程度會考成績和麵試情況,結合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擇優錄取。成績低要求如下:參加香港中學文憑的考生錄取標準為“3、3、2、2”,即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

錄取原則我校將根據申請者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高級程度會考成績和麵試情況,結合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擇優錄取。成績低要求如下:參加香港中學文憑的考生錄取標準為“3、3、2、2”,即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

錄取原則我校將根據申請者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高級程度會考成績和麵試情況,結合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擇優錄取。成績低要求如下:參加香港中學文憑的考生錄取標準為“3、3、2、2”,即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

錄取原則我校將根據申請者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高級程度會考成績和麵試情況,結合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擇優錄取。成績低要求如下:參加香港中學文憑的考生錄取標準為“3、3、2、2”,即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