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信息公开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生名单将会在电院网站(see..cn)上公示十天,纸质版申请材料同时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监督举报电话:029-88202251十、其他(一)本方案从公布之日起执行。(二)本方案由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院2015年10月14日

(二)审核专家小组组成:学术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5位教授;职责:依据学院实施方案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面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工作原则(一)充分发挥专家组考核作用,尊重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自主权。(二)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方法,确保录取生源质量。(三)公开、公平、公正。各工作相关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四)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突出重点。强化对申请人专业学术潜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五)申请制招生领导小组和审核专家小组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对于违背规范的成员,撤销其成员资格,暂停其导师招生资格1-3年。

七、考核办法(一)审核专家小组成员分别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二)审核专家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所有考核内容均应做好相应记录工作。(三)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1)在读学术型硕士生符合学校硕博连读申请条件;

一、组织机构(一)招生领导小组组成:廖桂生(组长)焦永昌邢孟道徐克苏涛;职责: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申请条件,录取标准,组织实施,审核拟录取名单,复核受质疑申请者。秘书:李燕刘昕雨(二)审核专家小组组成:学术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5位教授;职责:依据学院实施方案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面试,确定拟录取名单。(三)监督小组组成:赵国庆(组长)孙万蓉张海战孔东;职责:全程监督申请审核制实施过程,受理投诉、答复考生质疑。

八、考核内容(一)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申请人具体情况,采取面试或笔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考察申请者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并进行英语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测试。(二)综合素质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二)综合素质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1)本校在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可通过硕博连读入学,重点考察以下方面:①攻博计划;②至少2名专业领域内研究生导师推荐意见;③硕士和本科阶段成绩;④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水平;⑤能够证明其科研、创新能力的其他材料。

五、申请程序(一)申请者将申请材料提交招生导师,导师审查并同意后向学院推荐。(二)审核专家小组在认真审核申请人材料的基础上拟定接受申请者名单,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并向社会公示。(三)申请者来校参加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