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划定单科资格线
(1)学前教育专业
文化课科目总分(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按计划数与专业合格生源数1:3的比例划定,且不得低于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分别设语言类、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单科资格线按计划数与专业合格生源数不超过1:3的比例划定,且语言类不得低于50分,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均不得低于33分。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理论单科资格线按计划数与专业合格生源数1:3的比例划定,且语文不得低于33分,数学、英语每科均不得低于40分,专业理论不得低于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90分。
(3)其他专业
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理论单科资格线按计划数与专业合格生源数1:3的比例划定,且语文、数学、英语每科均不得低于33分,专业理论不得低于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90分。
2.各科目单科成绩均达线的考生,依据其文化课、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测试三科的总成绩,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按以下单科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专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英语。
3.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经我校面试合格后直接录取。

(三)鼓励政策近三年来(含2013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后直接录取。

(二)考试地点学前教育专业考试地点设在琅琊校区。其他专业考试地点设在会峰校区。

(一)招生对象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中等技工学校,下同)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一)考试时间时间3月26日3月27日上午文化课(8:30—11:30)美术(学前教育专业)(11:40—12:40)专业技能测试(8:30开始)语言类项目(学前教育专业)(8:30开始)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公布的为准下午专业理论(15:00—17:30)音乐、舞蹈(学前教育专业)(15:00开考)

录取(一)录取原则1.划定单科资格线(1)学前教育专业文化课科目总分(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按计划数与专业合格生源数1:3的比例划定,且不得低于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分别设语言类、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单科资格线按计划数与专业合格生源数不超过1:3的比例划定,且语言类不得低于50分,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均不得低于33分。(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理论单科资格

(二)拟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7日-4月13日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示。4月15日前学校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办理录取手续。4月15日起,考生可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我校招生网查询录取结果。

2022年滁州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录取原则1.单科资格线

(二)专业考试的录取原则1.单科资格线(1)报考学前教育专业、园林专业、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180分;报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省统一划定的分类考试合格线。(2)园林专业、旅游管理专业:专业技能测试不低于150分学前教育专业:技能测试语言类不低于90分,音乐、舞蹈、美术总分不低于180分;美术类专业:素描、平面设计均不低于96分,计算机设计

(二)录取原则: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依据其文化课科目成绩和专业理论科目成绩总分,按照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相应专业理论考试成绩高低优先。若专业理论成绩相同,则按相应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优先(若技能测试免试,技能考试成绩按照技能考试合格线以上考生的平均分上浮5分

(一)录取原则1.划定单科资格线(1)学前教育专业文化课科目总分(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按计划数与专业合格生源数1:3的比例划定,且不得低于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分别设语言类、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单科资格线按计划数与专业合格生源数不超过1:3的比例划定,且语言类不得低于50分,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均不得低于33分。(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理论单科资格线按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