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要求,强化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机制,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建立多类型、多元化考试招生制度。

(三)素质特长项成绩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素质特长项中获得相应的成绩,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素质特长项成绩的,同类项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得分,但累计高不超过20分。序列项目等级分值备注1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国家级三等奖20分根据省考试院优秀中职生免试升学录取政策可报考我校免试入学直接录取,不占高职提前招生计划2浙江省中职学校师生技能竞赛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选拔赛

报名条件符合2017年普通高考或高职单独考试报考条件,且已办理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报名手续并取得高考报名号的浙江省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3、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

学费标准高职提前招生录取考生学费、住宿费与学校2017年其他招生形式录取的高职生相同,参照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在校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特殊贡献奖学金和寒窗奖学金的评定。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国家贴息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高职提前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围绕素质教育和高中课程改革,全面推进浙江高考改革方案的实施,突出选择性理念,以考生的选择为前提,协调处理阳光高考与学院个性化科学合理选拔人才的关系,建立与学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二)招生原则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

(一)指导思想围绕素质教育和高中课程改革,全面推进浙江高考改革方案的实施,突出选择性理念,以考生的选择为前提,协调处理阳光高考与学院个性化科学合理选拔人才的关系,建立与学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指导思想深化学院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突出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特色,致力于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指导思想深化学院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突出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特色,致力于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指导思想深化学院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突出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特色,致力于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指导思想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要求,强化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机制,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建立多类型、多元化考试招生制度。

指导思想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要求,强化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机制,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建立多类型、多元化考试招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