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破格复试审批程序考生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两名专家推荐(报考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报考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决定。

6、学校认为需进一步考查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各单位复试成绩合格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各单位根据复试前公布的总成绩计算方式和录取办法,计算考生复试总成绩,并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3、单独考试、少数民族专项计划、大学生士兵退役计划等考生,根据复试结果,择优录取。4、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1、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

4、同等学力加试。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本科结业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一、复试和录取的基本原则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知识与能力考核并重,完善人才选拔机制,提高招生选拔质量。2、加强研究生招生管理,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2、复试分值。复试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一般为100分,其余分值(外语交流能力、科研能力、实验或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由单位确定。

四、调剂与破格复试(一)调剂学校统筹使用国家增加的招生计划、生源不足专业的剩余计划和预留计划用于接收调剂考生。1、调剂申请由考生自愿提出,其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且初试成绩达到原报考学科门类国家线,同时达到各学院的复试要求。具体接收调剂的专业、计划及复试办法等在学校接收调剂考生公告或相关单位复试细则中明确。其中:(1)全日制调剂。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调剂,原则上应为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或应届生),对已取得学术成果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学科)竞赛奖励的优秀考生,可适当放宽条件。非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调剂,申请要求和条件参见我校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

(二)破格复试1、破格复试申请条件符合教育部和江苏省有关破格复试要求的以下两类我校一志愿考生,仅可在原报考单位原报考专业申请破格复试:(1)初试成绩总分位列报考专业第1名,或者在所报考专业的所有达复试线考生中排名前10%,其一门公共科目单科成绩低于国家线5分以内。(2)单科成绩达到专业复试线、总分低于专业复试线10分以内(且不低于国家线),在创新实践、重大比赛、社会贡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在全国大学生竞赛(“挑战杯”及其他列为教育部、财政部资助的竞赛项目)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等级奖励(团体获奖需排名第一);获得

3、调剂工作程序如下:(1)所有调剂将通过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进行,网上调剂系统中没有志愿的考生我校一律不接收调剂;(2)我校将于3月21日左右开始公布接收调剂专业信息,并于3月22-24日网上调剂志愿申报(基础医学院拟3月19日)。拟申请调剂考生只需在教育部调剂系统网上填报志愿,无须寄送纸质材料。(3)研究生院对申请调剂考生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和筛选,结合考生初试成绩、毕业院校、专业背景和是否是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等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研究生院根据审定后的调剂复试名单,通过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对调剂生源发出复试通知。(4)我校预

三、招生计划和复试线1、招生计划的确定。学校根据教育部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综合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公布的2018年公开招考计划以及各单位生源情况、培养条件等,确定各单位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2、各单位根据教育部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主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线,同一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复试分数线一致。各学科(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1.2,符合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入复试名单。对于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适量接收调剂考生参加复试。3、单独考试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根据教

八、调剂工作1.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药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100800中药学、105500药学、105600中药学专业)、军事医学科学院的部分专业调剂工作提前进行。我校将根据招生工作要求组织拟调剂考生进行复试,具体调剂要求及名单另行通知。复试时间同一志愿上线考生,报到要求同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形式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决定。2.其他招生单位调剂信息我校将于4月3日后网上调剂系统并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通知,请考生关注。3.调剂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调剂计划的120%,调剂录取原则同一志愿考生录取原则。4.未在网上调剂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一律不接收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