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实施意见》和泰安市政府2014年印发的《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凡属我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学校为单位参加泰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入校后根据收费标准,按照自然年度缴纳在校期间的医疗保险费。

户口迁移新生入校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如办理户口迁移,请持《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至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525号泰山学院。

档案转移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所在专科毕业学校办理档案转移,开学时自带或邮寄密封档案到新生所在院系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4.在存款、汇款过程中若有疑问,请与中国银行泰安分行和泰山学院财务处联系。中国银行泰安分行咨询电话:赵经理()、仉经理()、姚经理()。财务处咨询电话:0538-

党团组织关系转移1.党员需带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2.团员需带团员证,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需填写转出时间,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

2020级泰山学院专升本新生入学须知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实施意见》和泰安市政府2014年印发的《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凡属我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学校为单位参加泰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入校后根据收费标准,按照自然年度缴

2022年泰山学院新生入学须知(校本部)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实施意见》和泰安市政府2014年印发的《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凡属我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学校为单位参加泰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入校后根据收费标准,按照自然年度缴

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实施意见》和泰安市政府2014年印发的《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凡属我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学校为单位参加泰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入校后根据收费标准,按照自然年度缴

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实施意见》和泰安市政府2014年印发的《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凡属我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学校为单位参加泰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入校后根据收费标准,按照自然年度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