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将复试总分和初试总分按比例折算为考生总成绩,具体折算办法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素质(60分)+综合素质(20分)+英语语言能力
(20分)
总成绩=(初试总分折算为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办法
依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志愿优先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确定。
1. 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 分),不予录取。
2.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且被我校待录取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点击“查看待录取通知”,待录取状态一般情况默认是“考生巳确认待录取"的,考生无须再确认,系统自动完成确认。
3.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 复试结束后五日内,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12 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根据教育部《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 号)要求,确定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安排复试。具体情况待教育部研招网调剂平台后,以平台公布的信息为准。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拟录取指标数 | 复试比例 | 复试人数 | 第一志愿复试人数 | 拟调剂复试人数 |
| 045101 | 教育管理 | 非全日制 | 8 | 1:1.2 | 10 | 7 | 3 |
| 045102 | 学科教学 (思政) | 全日制 | 19 | 1:1.2 | 23 | 7 | 16 |
| 045103 | 学科教学 (语文) | 全日制 | 36 | 1:1.2 | 43 | 31 | 12 |
| 045104 | 学科教学 (数学) | 全日制 | 16 | 1:1.2 | 19 | 11 | 8 |
| 045105 | 学科教学 (物理) | 全日制 | 12 | 1:1.5 | 18 | 3 | 15 |
| 045106 | 学科教学 (化学) | 全日制 | 16 | 1:1.2 | 19 | 9 | 10 |
| 045107 | 学科教学 (生物) | 全日制 | 24 | 1:1.2 | 29 | 3 | 26 |
| 045108 | 学科教学 (英语) | 全日制 | 17 | 1:1.5 | 26 | 2 | 24 |
| 045110 | 学科教学 (地理) | 全日制 | 31 | 1:1.2 | 37 | 9 | 28 |
| 合 计 | 179 | 224 | 82 | 142 | |||

一、复试工作原则(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方式,确保生源质量。(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能力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四)坚持客观评价。量化业务课考核成绩,明确综合素质考核等次结果。(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四、复试名单的确定(一)基本要求1、报考各专业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划定的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附件1)。2、在硕士研究生统考中有违纪或作弊记录,不得参加复试。3、须符合我校专业目录和各院系及学科(专业)提出的其它要求。(二)实施差额复试,原则上复试比例控制在1:1.2-1.5之间。

五、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向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报考院系提交以下材料。(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三)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四)政审表及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下载)。(五)能够证明考生科研或业务能力的论文、四(六)级英语成绩单、科研成果及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

1、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指高职高专学历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须参加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考试方式为笔试。

(三)复试一组组长:田首元组员:韩冲芳、王建刚、杨保仲、薛朝霞、王春燕、吕洁萍、杨玲秘书:张文颉复试二组组长:郭政组员:陈丽、郭永清、马亚群、杨建新、原大江、高明龙秘书:秦文艳

16:40--18:10专业课考试地点:第七教室山西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2017年3月29日

(五)能够证明考生科研或业务能力的论文、四(六)级英语成绩单、科研成果及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

三、招生计划学校2017年硕士招生规模共1373名,其中学术学位招生计划436名,专业学位招生计划937名,须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3、须符合我校专业目录和各院系及学科(专业)提出的其它要求。

(二)复试工作细则及实施方案各院(系)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关复试工作细则和实施方案,于复试前在网站向社会公布。实施方案应包括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小组组成、复试条件、调剂要求、实施程序、录取标准及其他具体要求等。注重科学性、可行性和公平性。接受调剂的学科应在调剂之前,向招生工作领导组提交并公示调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