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综合考核。按一级学科组织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均为百分制):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2.外语水平(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综合考核总评成绩=

4.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doc

5.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doc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doc

一、组织工作1、复试和录取的规则及复试基本要求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2、各学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3、各学院按招生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4、学校成立纪检督查组,负责监督检查复试和录取工作。

6.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doc

一、组织工作1、复试和录取的规则及复试基本要求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2、各学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3、各学院按招生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4、学校成立纪检督查组,负责监督检查复试和录取工作。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学院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成立招生考核复试小组,依据学院复试细则的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略复试工作监察小组:略复试专家组:略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学院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成立招生考核复试小组,依据学院复试细则的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毛靖、刘义兰、汪晖监察小组:徐晖、金涛

一、组织工作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2、各学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3、各学院按招生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4、学校成立纪检督查组,负责监督检查复试和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