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专业素质和能力(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创新和实践能力。

一、接收推免生的专业2018年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具体招生计划以国家终下达的计划为准,学校根据推免生的实际报名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的推免生招生数。

三、申请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纪律、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在学校学习期间未受任何处分。2、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院校,并且申请人必须是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3、CET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达到相应水平。

二、招生计划2018年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各专业招收的推免生数根据报考情况确定,各专业招收的推免硕士生总数不得超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坚持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坚持在复试过程中,积极吸引优秀生源,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五、内容及要求专业面试要求:1.专业素质和能力(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创新和实践能力。2.综合素质和能力(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此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4)人文素养。

1.专业素质和能力(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创新和实践能力。

(一)学院成立推免硕士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冯卫国副组长:毕成成员:汪世荣、朱继萍、杜发全、宋志军、杜丽萍

1.复试面试日期:刑法学专业:2017年10月9日,地点:雁塔校区研综楼4楼会议室。刑事诉讼法学专业:2017年10月9日,地点:雁塔校区研综楼2楼报告厅。法学理论专业:2017年10月10日,地点:雁塔校区研究生楼308室。法律史学专业:2017年10月10日,地点:雁塔校区中华法系研究院图书馆4楼会议室。

三、招生计划各专业招收的推免硕士生总数不得超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