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2021年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提前招生招生简章加分政策:符合省加分政策的由省教育考试院直接提供加分。

4.高中阶段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的考生加15分。

7.有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特长,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可酌情在录取总分上加5-20分。以上加分情况,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镇江高专2016年招生简章为准。

(六)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2)烈士子女可加10分。(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

(六)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2)烈士子女可加10分。(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

5.有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特长,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可酌情在录取总分上加5-20分。以上加分情况,由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镇江高专2017年提前招生简章为准。

5.有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特长,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可酌情在录取总分上加5-20分。以上加分情况,由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镇江高专2017年提前招生简章为准。镇江高专免试申请表及加分申请表(点击下载)

(3)申请政策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3)申请政策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3)申请政策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