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

招生计划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

招生计划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从以下三种划线方法中任选一种,但不得对单科成绩另作要求:1.按文、理科大类划定公共课分数线,专业课单独划定低控制分数线;2.按校划定公共课分数线,专业课单独划定低控制分数线;3.分文、理科按专业划定公共课分数线和专业课低控制分数线;体育、艺术专业公共课和专业课单独划线。录取时,坚持按

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按大类划定公共课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单独划定低控制分数线;

(四)考试大纲。英语科和计算机科考试大纲按“附件4”和“附件5”执行。各招生院校应尽快制订专业课考试大纲,一并向考生公布,并以此指导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复习应考。

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按校划定公共课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单独划定低控制分数线;

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按校划定公共课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单独划定低控制分数线;

3.分文、理科按专业划定公共课分数线和专业课低控制分数线;体育、艺术专业公共课和专业课单独划线。录取时,坚持按考生志愿、公共课上线、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工作必须公平、公正。招生院校须对预录新生名单进行公示,录取后的正式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3.分文、理科按专业划定公共课分数线和专业课低控制分数线;体育、艺术专业公共课和专业课单独划线。录取时,坚持按考生志愿、公共课上线、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工作必须公平、公正。招生院校须对预录新生名单进行公示,录取后的正式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2.按校划定公共课分数线,专业课单独划定低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