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编导类、表演类(服装表演)、表演类(戏剧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摄影摄像类等考试命题依据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术科考试大纲》(湘教考命字〔2018〕2号,可登录湖南省教育考试院jyksy.gov.***以及“湘微招考”微信公众号查看);服装类(职高)考试命题依据为《2017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基本要求和考试大纲》(湘教发〔2016〕53 号)。

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通知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

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通知表演类(戏剧表演)

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通知摄影摄像类

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通知工作要求

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通知其他

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通知湖南省艺术类统考违规考生名册(样式)

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通知违规行为处理程序

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通知违规行为认定程序

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通知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

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通知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部属及外省属公办高校的美术类(含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本科专业、我省省属高校和省外民办高校及独立学院的所有艺术类本科专业、在湘招生高校的所有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以及其他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组织校考的高校(专业)在湘招生录取时,直接使用我省统考相关专业成绩,不得组织湖南考生参加校考。上述高校(专业)以外的其他高校(专业),可在我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也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