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后方具有录取资格。
3.成绩计算:
普高类:按照文化成绩4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60%的比例相加为其成绩总分。
中职类:按照文化成绩3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70%的比例相加为其成绩总分。
4.我校领导小组根据折合分情况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5.考生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且政考、体检合格,按照考生成绩折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普高类考生折合分相同时,先依据文化考试原始成绩高低排序;若文化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中职类考生折合分相同时,先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成绩;若文化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
6.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我校可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考生类别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
7.高职单招未完成计划按规定转为普通高考专科招生计划。

2021年成都文理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其他事宜

2021年成都文理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新生注册和复查

2021年成都文理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成绩计算

三招生原则一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二高职单招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三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高职单招考试录取等工作答案来源于2021年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21年成都文理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领导小组根据折合分情况划定录取低控制线。

2021年成都文理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后方具有录取资格。

2021年成都文理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招生宣传、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录取、与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的联系等工作。

2021年成都文理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录取

2021年成都文理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录取公示

2021年成都文理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