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山西医科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山西医科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山西医科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山西医科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二?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2020年山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本章程由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山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附表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山西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5月24日答案来源于2021年山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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