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1.总成绩核算办法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按百分制计,核算公示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2.录取规则
以报考专业领域内同一学习方式为单元,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复试成绩、初试成绩。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博士考试过程中缺考或作弊者。
(4)博士报考材料造假者。
(5)体检不合格或未体检者。
4.结果公示
(1)学院复试结束3日内,在学院官网公示考生复试成绩。公示内容包括考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
(2)学校在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考生拟录取情况,至少公示10日。公示内容包括考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情况,并提供监督举报电话。
5.复议
考生如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可向学院提出复议申请。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进行研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当日报学校复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且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审核后,正式录取为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学校将按照录取名单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培养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定向考生须与本人工作单位、新疆师范大学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三份),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我校将为非定向考生出具调档函,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充分考虑疫情防控情况,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专业实际情况,开展2022年博士研究生体检工作。
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体检工作将在新生报到后由校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严格把关。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2022年新疆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知初试

2022年新疆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知准考证打印

2022年新疆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知考试资格确认

2022年新疆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知招生考试方式

2022年新疆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通知成绩复核方式

2022年新疆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通知成绩查询方式

2022年新疆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知学校在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考生拟录取情况,-少公示10日。公示内容包括考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情况,并提供监督举报电话。

2022年新疆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知录取规则

2022年新疆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材料提交说明

2022年新疆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知录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