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立由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不少于五人)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以面试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
(1)外语水平100分。包含英语口语50分、听力50分,考生根据考核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论述并回答。
(2)专业基础知识100分。具体测试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和理解程度。
(3)专业综合能力100分。具体测试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的理解和灵活运用能力,包括对实际问题的分析、处理能力。
(4)全面评价100分。全面考察考生政治思想、学术道德和身心健康、科学素养、科研能力、培养潜力。
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全面评价四部分,单项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过程应详细记录、录音录像并妥善留存。
本细则适用于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救助与打捞工程两个学科。上述未提及事项按照《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海事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连海大办字〔2018〕20号)文件规定执行。本实施细则由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2022年12月8日

一、考生材料与资格审核导师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结合对申请者的前期个人考察,对申请者进行初审,给出导师推荐意见。学科依据导师审核意见及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给出成绩,学院终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集中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人员依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基本资格审查。考生申请材料审核(资格审核)100分。根据学生的政治思想、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参赛情况、获奖情况以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期间的科研规划等情况进行审核。得分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导师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结合对申请者的前期个人考察,对申请者进行

二、考核组织与招生导师1、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按学科方向成立考核小组,采取博士生导师与学科共同把关的机制,每个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教授职务的专家组成(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必须含考生所报考导师),对参加考核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及体格检查等。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并对考核结果负责。各学科方向考核小组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负责确定考生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2、招生导师: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的指导导师须为

2022年大连海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全面评价100分。全面考察考生政治思想、学术道德和身心健康、科学素养、科研能力、培养潜力。

2022年大连海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考核内容及考核形式

2022年大连海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考核日程安排

2022年大连海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审核内容包含:申请者学习经历与成绩,能够证明申请者外语水平的材料,报考导师和专家推荐书,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期间的科研规划,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2022年大连海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学院组成专家组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审核。

2022年大连海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申请材料审核办法、程序、通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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