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硕士学习期间成绩单原件(1份,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 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在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 (1份,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在本人人事 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 位论文开题报告、摘要和研究内容目录和研究进展报告。
5、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份)、学信网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或教育部指定机构 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应届生需提交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授予单位证明原 件(1份,证明材料中须注明硕士录取类别、学制和毕业年月)。
境外获得学位证书者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科研成果统计表》、成果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 封底,成果佐证须与《科研成果统计表》中填列内容一一对应)。
7、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我校医院或三甲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以内的体检合格证明。
9、博士研究计划书(1份)。研究计划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主要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并重点 说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含研究目的、 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 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10、“申请-考核”制考生另须提供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1 份)。
1、以上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考生所提交的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我校研招办存档备查。按教育部有关 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请考生报名前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学籍 已注册的,予以注销学籍。并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进行处理。
3、考生报考类别分为
(1)非定向:博士生入学后须将档案材料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 选择”就业。
(2)定向:考生无须调转档案等相关材料,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入学前须与我校及委托单位签订《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同时提供 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
答案来源于:2023年新疆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201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类别为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计划为4人,其余类别招生计划以国家教育部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023年新疆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1份,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在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摘要和研究内容目录和研究进展报告。

2023年新疆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三)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022年新疆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选拔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须出具两名报考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推荐书须由专家签名。报考导师不得是推荐专家。

2022年新疆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知专家端场地要求

2023年新疆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2023年新疆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份)(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须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023年新疆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只有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

2023年新疆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推荐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