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医学】 -西安育才医科职业学校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医学基础理论和相关临床医学知识,掌握口腔医学的基本理论和临床操作技能,能在各级综合医院,口腔专科医院及地方牙病防治机构从事口腔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修复和预防工作的应用型高级口腔医学人才。
主要课程: :医学基础及临床相关课程,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粘膜病学,儿童口腔病学,口腔预防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颌面医学影像诊断学,口腔生物学等。=============================================================================
【口腔医学技术】-西安育才医科职业学校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21世纪现代化建设实际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良好职业素养,能胜任各级各类口腔医疗牙科诊所和齿科制作所等机构的口腔修复技术工作的高等口腔工艺技术应用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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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技术-西安生物医药技术学院
目标行业:
面向国人牙齿健康提供牙科保健专业化服务行业,如牙齿修复、美牙、洁牙等。牙科工艺技师、牙科治疗师和牙科护士,是口腔保健领域需求量大的专业人才。
开设专业与就业去向::
1:口腔医学技术-西安生物医药技术学院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学生掌握口腔修复工艺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正确、熟练的运用所学知识对常见工艺进行修复、制作,具有从事口腔修复工艺技术方面工作的实际技能。
就业去向::毕业生能适应口腔修复技术的发展,可在各类义齿研发制造企业、口腔修复工艺中心工作。
口腔医学-吉林医药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口腔医疗和保健的通科医师。
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主要课程::物理学、生物学、生理学、生物化学、药理学、诊断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材料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
修业年限:三年。
就业方向::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口腔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修改和预防工作。
口腔医学专业-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从事基层口腔医学工作需要的实践能力较强的应用型人才。主要掌握口腔医学的基础理论和临床操作技能。具有对口腔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修复、预防及管理的能力。
主要课程: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诊断学、口腔影像诊断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预防学等。
就业方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口腔医疗、保健、预防工作。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口腔医学基本知识,从事口腔工艺技术工作的应用型人才。掌握义齿加工的工艺技术和牙齿矫治器制作的技术。
主要课程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材料学、口腔工艺技术概论、口腔医学美学等。
就业方向在各级义齿加工厂从事义齿制作、管理工作。
口腔医学技术-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培养目标::掌握口腔医学技术基本理论和口腔治疗技术及口腔工艺技术的基本技能,从事口腔卫生初级保健和简单口腔疾病的基本治疗、牙齿修复和整形技术工作的高等技术的应用性口腔医学技术专门人才。
师资队伍:有专、兼任教师18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3人、讲师6人、实验室技术人员2人。
实习实训条件::
有现代化多媒体教室和设备齐全的实训室共6个,并配备先进的医疗仪器和设备。其中技工桌100个、仿真模型60个、国内先进的烤瓷炉、铸造炉等,学生毕业实习及就业单位主要有长春市口腔医院、长春市源泉义齿制作部、吉林德兴义齿加工厂、唯美口腔等。
主要课程::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材料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技工工艺学、口腔医学美学。
证书获取::学生毕业后可以考取口腔修复工资格证书。
毕业去向::各级口腔医院和综合性医院口腔科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疗机构的口腔治疗技术或口腔工艺技术岗位。近几年本专业的一次性就业率均达到92%以上。
学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旅游经济开发区博学路2067号(原农大北四路)
学院网址:www.***
咨询电话:0431—86172678;81032356
口腔医学专业(本科二批)-北华大学
培养目标::旨在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基础理论和知识,掌握口腔医学临床操作基本技能,能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口腔疾病诊治、修复和预防工作,具有初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适应性强、综合素质较高的应用型医学高级专门人才。
修业年限:5年 授予学位:医学学士
主干课程::人体解剖学、生物化学、生理学、病理学、牙周病学、牙体牙髓病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预防口腔医学、颌面医学影像诊断学。
就业方向::各级各类综合医院口腔科、口腔专科医院、口腔诊所、口腔医疗保健预防单位、口腔医学教学科研单位、医学类出版单位、医药企业及卫生行政部门等。
口腔医学技术-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办学时间:14年
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口腔医学技术基本理论和口腔理疗技术及口腔工艺技术的基本技能,从事口腔卫生初级保健和简单口腔疾病的基本治疗、牙齿修复和整形技术工作的高等技术的应用口腔医学技术专门人才。
实习实训条件::
有现代化多媒体教室和设备齐全的实训室共6个,并配备先进的医疗仪器和设备。其中技工桌100个、仿真模型60个、国内先进的烤瓷炉、铸造炉等,学生毕业实习及就业单位主要有长春市口腔医院、长春市源泉义齿制作部、吉林德兴义齿加工厂、长春市唯美口腔、长春市卓越口腔、长春市泰德口腔等。
主要课程::
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材料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技工工艺学、口腔医学美学。
证书获取::
学生毕业后可以考取口腔修复工资格证书。
毕业去向::
各级口腔医院和综合性医院口腔科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疗机构的口腔治疗技术或口腔工艺技术岗位。近几年本专业的一次性就业率均达到92%以上。
口腔医学技术:-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培养目标::掌握口腔医学基本理论和口腔工艺技术的基本技能,从事口腔卫生初级保健和简单口腔疾病的基本治疗、牙齿修复和整形技术等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主要课程::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材料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技工工艺学、口腔医学美学等。
职业证书::学生可考取口腔修复资格证书。
就业方向::各级口腔医院、综合性医院口腔科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的口腔治疗技术或口腔工艺技术等岗位。
口腔医学技术(重点专业):-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培养目标::掌握口腔医学基本理论张口腔工艺技术的基本技能,从事口腔卫生初级保健和简单口腔疾病的基本治疗、牙齿修复和整形技术等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主要课程::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材料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技工工艺学、口腔医学美学等。
职业证书::学生可考取口腔修复资格证书。
就业方向::面向各级口腔医院、综合性医院口腔科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的口腔治疗技术或口腔工艺技术等岗位就业。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口腔医学技术-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专业简介 多年来,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密切与企业、医院深度融合办学。该专业是吉林省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学校与企业深度融合,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学生在全国各类技能大赛中屡获殊荣,毕业生供不应求。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口腔医学基本知识,从事口腔工艺技术工作的应用型人才。掌握义齿加工的工艺技术和牙齿矫治器制作的技术。
主要课程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疾病概要、口腔材料学、固定义齿修复工艺技术、全口义齿修复工艺技术、可摘局部义齿修复工艺技术、口腔美学等。
就业方向:在各级义齿加工厂从事义齿制作、管理工作。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口腔医学-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专业简介 口腔医学专业与各级口腔医疗机构多层次、多方位密切合作。聘请口腔医疗界名师入校讲学、与重点本科院校合作共建教研室等多方式合作,学生培养质量高,在全省专升本考试中屡获佳绩,2015年我学院考入本科院校人数占全省招生人数的70%,2016年上升至80%。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从事基层口腔医学工作需要的实践能力较强的应用型人才。主要掌握口腔医学的基础理论和临床操作技能。具有对口腔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修复、预防及管理的能力。
主要课程: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材料学、口腔影像诊断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预防学、口腔美学等。
就业方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口腔医疗、保健、预防工作。
2.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延边大学
口腔科学专业毕业生限报口腔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具有《口腔医师资格证书》和《口腔执业医师证书》,且达到以下业务水平:获得省级科研成果证书(前三名)或参加不少于十二门的普通高校本科进修课程学习。
(四)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美术学(1304L1)、艺术设计(1304Z1)专业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音乐(135101)、戏剧(135102)、舞蹈(135106)、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等专业领域的考生(包括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吉林省延边州招生办公室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日期:201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址:http://yz.***,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未取得认证证明的考生须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批准后方可准予考试。
五、初试
(一)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4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六、复试
(一)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至4月份,具体时间、地点请提前登录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cn/)查询。
(二)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三)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
(五)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高项加分。
七、体检
我校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时,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统一进行。
八、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二种。招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享受国家少数民族照顾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
(三)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学制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其中应用统计、国际商务、法律(法学)、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体育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农业硕士、风景园林、兽医硕士、工商管理等12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学制为二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
十、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8000元/人/年。其中公共管理硕士(全日制、非全日制)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体育硕士学费标准为12000元/人/年,艺术硕士学费标准为15000元/人/年,工商管理硕士(全日制、非全日制)学费标准每年(预计在20000元-25000元之间,具体按吉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8000元/人/年(不包含公共管理、工商管理)。
十一、研究生奖助体系(仅限全日制)
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专项奖学金、岗位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按照规定统筹利用财政资金、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立,主要用于资助研究生学费和生活补贴。第一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主要依据生源结构来确定。第二和第三学年则根据研究生的综合表现(包括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家庭经济状况等)评定。每年重新评定一次奖学金,发放年限不超过3年。学业奖学金标准与比例(暂行)见表。
研究生奖学业学金标准(单位:万元/年,人)
培养层次年级等级奖励对象、比例额度博士生博一A类应届硕士毕业生(含硕博连读生)1 类其他生源0.8博二博三一等10%1.2二等30%0.8三等50%0.5硕士生硕一A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非定向生源(含推免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高校往届非定向生源0.7 类其他非定向培养研究生0.5C类定向培养研究生0.3硕二硕三一等10%1二等30%0.7三等50%0.4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国家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生每年30000元/人,硕士生每年20000元/人。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都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按10个月足额发放。
(四)专项奖学金。由学校设立或由社会、企业、个人捐资设立,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或特定学科/专业的优秀研究生。现我校有延边成宝奖学金、三星奖学金、宝钢奖学金、芙蓉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
(五)岗位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助管、助教等。
(六)国家助学贷款。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
十二、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三、其他
(一)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均须仔细阅读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有关报考条件、考试科目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及说明,凡因未经阅读而导致的差错,我校概不负责。
(二)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或以上)不同层次的学位。
(三)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成绩、录取人员名单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http://grad.***.cn/)。
(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颁发双证,学历证注明“非全日制”。
(五)非全日制培养方式为假期授课。
(六)非全日制与全日制采用统一试卷。
单位代码:10184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邮政编码:133002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3-2732079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校企合作)每生每学年7000元;-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高职毕业生由辽源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向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使贫困的学生既能增加收入,又能锻炼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十条 其他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二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煤矿开采技术、矿山机电技术专业宜男生报考,其他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专业录取,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生计划,依次录取二、三志愿及平行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即A、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B、对于进档考生,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优先级别,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口腔医学技术专业-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该专业采用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是1.5+0.5+1(1.5年在校学习、0.5年在企业学习、1年定岗实习),合作企业为东莞定远陶齿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康泰健牙科器材有限公司。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培养目标::
掌握口腔医学基本理论和口腔工艺技术的基本技能,从事口腔卫生初级保健和简单口腔疾病的基本治疗、牙齿修复和整形技术等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主要课程::
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材料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技工工艺学、口腔医学美学等。
职业证书::
学生可考取口腔修复资格证书。
就业方向::
各级口腔医院、综合性医院口腔科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的口腔治疗技术或口腔工艺技术等岗位。
2.口腔医学专业简介-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培养目标:■
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技并修、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较强的就业创业能力,具有支撑终身发展、适应时代要求的关键能力,掌握口腔医学和基础医学及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具备口腔临床工作的主要技能,能够从事口腔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和预防工作的高素质实用型医学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预防医学等。
就业方向:■
毕业后可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主要面向口腔医院、口腔诊所等口腔医疗机构的助理医师或医师助手等岗位,从事口腔疾病诊治、修复及预防保健等相关工作。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口腔医学专业简介-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口腔医学专业创办于2002年,隶属于我校临床医学院,学制三年。口腔医学专业始终坚持以就业创业为导向,注重教育教学改革,经过十六年的淬炼与发展,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专业培养模式。2011年被批准为吉林省示范专业,2012年被评为吉林省优秀教学团队,2014年被批准为吉林省品牌专业,2017年被批准为“吉林省高水平专业群”。目前在校生400余人,近三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为98.7%。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掌握口腔医学基本理论和临床操作技能,达到口腔执业(助理)医师的理论与技能要求,能够从事基层医疗机构的口腔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治、修复及预防工作的高素质实用型医学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预防医学等。
就业方向:
毕业后可考取职业:(助理)医师资格,主要面向口腔医院、口腔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从事口腔疾病诊治、预防保健等相关工作。
4.口腔医学-延边大学
学制::五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确的职业价值观,需掌握口腔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扎实的基础和实践能力。具备初步口腔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能够在口腔卫生医疗机构从事口腔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和预防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素质的复合应用型口腔医学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病理生理学、病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材料学、口腔预防医学、口腔内科学(牙周病学、口腔黏膜病学、牙体牙髓病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儿童口腔病学、口腔颌面影像诊断学。
就业前景::可到各级医疗单位从事口腔疾病的防治和修复工作,也可到口腔美容院从事美容工作及考取硕士、博士研究生继续深造。
9.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延边大学
口腔科学专业毕业生限报口腔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具有《口腔医师资格证书》和《口腔执业医师证书》,且达到以下业务水平:获得省级科研成果证书(前三名)或参加不少于十二门的普通高校本科进修课程学习。
10.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11.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办法招收学生,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12.其他学科具体要求请查看我校发布的专业目录。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美术学(1304L1)、艺术设计(1304Z1)专业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音乐(135101)、戏剧(135102)、舞蹈(135106)、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等专业领域的考生(包括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吉林省延边州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代码2202)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在其它报考点报名及现场确认一律无效。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日期: 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址:http://yz.***,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寄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寄送“同意报考”的证明。请在11月10日前用EMS寄达我校研招办。
7.关于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及定向协议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是专项计划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不同,考生报名时不选择任何专项计划选项。该政策不加分,是在所报专业计划未完成时降分录取。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不需要填定向,根据我校发布的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名单,在复试前后签订定向合同);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非应届考生,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工作单位,报名时未选择定向的考生不享受该政策,复试前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定向协议书接收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定向协议:所有报名时填写定向的考生,如果进入复试,复试时必须携带定向协议书否则不允许参加复试。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我校拟招该计划人数为6人,拟招专业为应用统计硕士(代码025200),具体计划人数以国家下发计划为准)。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延边大学应届毕业生和户籍在延边州内考生现场确认场所一般为延边州招生办)。具体时间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grad.***.cn)。
四、初试
1.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501-设计素描、502-素描、503-色彩人物写生在12月23日进行。考试时间8:30-12:30,详细信息见《准考证》)。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
六、复试
(一)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至4月份,具体时间、地点请提前登录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cn/)查询。
(二)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
(五)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①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少数民族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名时可不选定向)。
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非应届考生,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就业单位并选择定向否则不享受该政策)。
③定向协议:所有报名时填写定向的考生,如果进入复试,复试时必须携带定向协议书否则不允许参加复试。
(六)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高项加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将材料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2月24-2月28日)
七、体检
我校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时,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统一进行。
八、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二种。招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享受国家少数民族照顾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
(三)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学制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其中应用统计、国际商务、法律(法学)、教育、汉语国际教育、体育、翻译、电子信息、农业、兽医、工商管理等11个专业类别或领域学制为二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
十、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8000元/人/年。其中公共管理硕士(全日制、非全日制)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体育硕士学费标准为12000元/人/年,艺术硕士学费标准为15000元/人/年,工商管理硕士(全日制、非全日制)学费标准为24000元/人/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8000元/人/年(不包含公共管理、工商管理)。
十一、研究生奖助体系(仅限全日制)
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专项奖学金、岗位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按照规定统筹利用财政资金、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立,主要用于资助研究生学费和生活补贴。第一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主要依据生源结构来确定。第二和第三学年则根据研究生的综合表现(包括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家庭经济状况等)评定。每年重新评定一次奖学金,发放年限不
超过3年。学业奖学金标准与比例(暂行)见表。
研究生奖学业学金标准(单位:万元/年,人)
培养层次年级等级奖励对象、比例额度硕士生硕一A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非定向生源(含推免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高校往届非定向生源0.7B类其他非定向培养研究生0.5C类定向培养研究生0.3硕二硕三一等10%1二等30%0.7三等50%0.4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国家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生每年30000元/人,硕士生每年20000元/人。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都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按10个月足额发放。
(四)专项奖学金。由学校设立或由社会、企业、个人捐资设立,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或特定学科/专业的优秀研究生。现我校有延边成宝奖学金、三星奖学金、宝钢奖学金、芙蓉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
(五)岗位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助管、助教等。
(六)国家助学贷款。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
十二、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三、其他
(一)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均须仔细阅读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有关报考条件、考试科目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及说明,凡因未经阅读而导致的差错,我校概不负责。
(二)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或以上)不同层次的学位。
(三)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成绩、录取人员名单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http://grad.***.cn/)。
(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颁发双证,学历证注明“非全日制”。
(五)非全日制培养方式一般为假期授课。
(六)非全日制与全日制采用统一试卷。
(七)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
请随时关注延边大学研究生院的网上信息,网址:http://grad.***.cn
(八)我校招生章程如与《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符以国家的管理规定为准。
单位代码:10184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邮政编码:133002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3-2732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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