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
| 校友会(民办一类) | - | 114 |
| 校友会(民办二类) | 76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56 | 103602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16 | 35402 | 49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56 | 103505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14 | 36882 | 496 |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8月,是由南昌大学举办,经江西省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的本科综合性独立学院。2016年,学院启动共青城市科教城新校区建设工作,新校区位于昌九经济带中部、庐山南麓、鄱阳湖之滨的共青城市,占地面积1215亩。目前,学院前三期校园建设已顺利完成,一个现代化、信息化、生态化的美丽校园已经建成。
学院充分依托南昌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根据市场需要调整、优化、设置专业,现有本科招生专业32个,在校本科生12000余人。通过内培外引,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合理。现有教职员工464人,其中硕士学位256人,副高以上职称111人。在专业、稳定的师资队伍保障下,学院以立德树人为己任,以学生为主体,推进半军事化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开展系列化、精品化的校园文化活动,大力实施以赛促教、以赛促学。近五年来,学院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奖126项,省级奖428项。
学院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专业成绩认可各省招办组织的统考成绩。 录取时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情况下,按各省艺术类投档成绩从高往低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高低排名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高低排名录取。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时,参照普通文理科考生录取时的单科顺序排名录取。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是一所以工管学科为主,工、管、文、理、经、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学院2001年7月经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计划发展委员会批准试办,为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
学院自成立以来,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南昌航空大学60余年严谨办学所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服务于祖国航空事业和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牢固树立“育人为本,质量第一”的教育理念,遵循“厚德博学,自强立功”校训,狠抓校风学风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学院“勇于担当,止于至善”的价值观,坚持走“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产学结合中彰显办学质量和特色”的发展道路,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素质过硬、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我院认可各省级招办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但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对其加分值大于20分的,我院在录取时一律认作20分。
| 2022年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在各省录取批次 | |||
| 序号 | 省份 | 艺术类批次 | 普通类批次 |
| 1 | 北京 | 本科普通批 | |
| 2 | 天津 | 普通类本科批B阶段 | |
| 3 | 河北 | 艺术(不分科目类)美术类:本科提前批B段 表演类:本科提前批C段 |
本科批 |
| 4 | 山西 | 艺术(不分文理),同属本二批C | 本二批C |
| 5 | 辽宁 | 艺术(分科目类):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 | 普通类本科批 |
| 6 | 吉林 | 艺术分文理,本科第一批B段(艺术类本科) | 本科第二批A段 |
| 7 | 黑龙江 | 艺术类本科批A段:戏剧与影视学类(艺术文) 艺术类本科批B段:表演类(艺术文) |
普通本科第二批A段 |
| 8 | 上海 | 艺术(不分文理),本科艺术乙批顺序段 | 本科普通批 |
| 9 | 江苏 | 艺术分科目类,提前本科2小批(美术、编导) 艺术分科目类,提前本科3小批(表演、播主) |
本科批次 |
| 10 | 浙江 | 艺术不分文理,艺术类第二批 | 普通类本科 |
| 11 | 安徽 | 艺术不分文理,艺术类第二批B段 (统考本科模块1)——播主; (统考本科模块2)——编导; (统考本科模块7)——美术 |
文理科本科二批 |
| 12 | 福建 | 艺术分文理,艺术本科批省考阶段 (美术类、编导类) |
本科批 |
| 13 | 江西 | 艺术类不分文理,第二批本科 | 第二批本科 |
| 14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艺术类本科批 | 常规批(本科) |
| 15 | 河南 | 艺术类分文理,艺术本科B段, 航服校考艺术类分文理 |
本科二批 |
| 16 | 湖北 | 艺术本科B | 本科普通批 |
| 17 | 湖南 | 艺术分科目类,本科批(普通) | 本科批(普通) |
| 18 | 广东 | 艺术(不分科目类),本科批 | 本科批 |
| 19 | 广西 | 本科第二批 | |
| 20 | 海南 | 本科普通批(综合改革) | |
| 21 | 重庆 | 本科批 | |
| 22 | 四川 | 本科二批 | |
| 23 | 贵州 | 第二批本科 | |
| 24 | 云南 | 二本及预科 | |
| 25 | 陕西 | 本科二批 | |
| 26 | 青海 | 本科二段 | |
| 27 | 宁夏 | 二批本科 | |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艺术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1.对于我院组织了校考的省份(河北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具体投档录取原则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如无相关规定,则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然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位序,高者优先录取。
2.对于我院未组织校考的省份,按照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统考批次投档成绩排序原则录取。如无具体投档排序原则,则艺术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艺术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然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位序,高者优先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文理统一排序录取(当地省级招办有其他要求按其要求执行)。
(三)2022年高考综合改革地区选考科目以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四)我院认可各省级招办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但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对其加分值大于20分的,我院在录取时一律认作20分。
(五)在进档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院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降分投档政策,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规定录取。
和应届生的录取政策一致,无任何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