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攀枝花学院 | 吉林医药学院 |
|---|---|---|
| 软科(综合) | 371 | - |
| 校友会(综合) | 464 | 464 |
| 武书连 | 553 | 64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37 | 67404 | 52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77 | 129421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8 | 185981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18 | 32022 | 474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79 | 63399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87 | 118617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6 | 179596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444 | 163511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09 | 38734 | 47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04 | 36373 | 30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389 | 17542 | 33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371 | 44414 | 305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1 | 57044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A段 | 359 | 47195 | 30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33 | 12260 | 335 |
攀枝花学院是教育部布点在川西南、滇西北唯一一所以工为主的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座落于中国著名的“钒钛之都”、阳光花城、康养胜地、国家首批新型工业产业化基地、国家创业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四川南向开放门户、全国唯一一座以花命名的优秀旅游城市--攀枝花市。
学校现占地81.52万平米,校舍建筑面积54.06万平米,固定资产总值10.95亿元,馆藏文献491.24万册(纸质图书142.41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3亿元,下设19个教学单位和3个科研单位,开设56个本科专业,8个专科专业,专业设置涵盖理、工、文、法、经、管、医、艺、农9个学科门类,普通本专科全日制在校生及研究生(联合办学)、留学生计16000余人,生源覆盖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形成了以工为主、多学科兼容,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减(免)、补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攀大青年”、“校园之星”、“创新创业”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等,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凡被我校录取的本专科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补贴,个人不用支付贷款利息。
学校坐落于吉林省吉林市,创建于1952年,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吉林军医学院。2004年,学校由军队整体移交吉林省办学,成为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面向全国招生,是吉林省唯一独立设置的西医本科院校。学校2013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有效期6年),现为吉林省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A类高校。
学校现开设23个本科专业,6个专科专业,分布于医、理、工、管4个学科门类。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A类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品牌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9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建设单位2个)、省级工程创新训练中心1个、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7项、省教育厅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9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5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项、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6项、省级(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7门、省级精品课程16门、省级“学科育人示范课程”2门。
奖学金评定和发放办法(试行)
为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奖学金评定和发放办法。
第一条 优秀奖学金
优秀奖学金是为鼓励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本专科生而设立的奖学金。
第二条 评定范围为通过普通高考被我院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第三条 优秀奖学金的等级、金额、所占人数的比例:
一 等 1600元/生·学年 占专业年级总人数的3%
二 等 800元/生·学年 占专业年级总人数的10%
三 等 400元/生·学年 占专业年级总人数的20%
第四条 奖学金评定主要依据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进行全面考核后确定。
第五条 受两次(含两次)以上通报批评处分者,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者,学期内不能评奖学金;受记过和留校察看处分者,学年内不能评奖学金。
第六条 凡考试、考查课一科不及格者,本学期无资格参评奖学金;学生留降级期间不能评奖学金;最后一学期或学生生产实习期间不参评奖学金。
第七条 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开学三周内评完。
第八条 奖学金以同年级同专业为单位进行评定。
第九条 奖学金的发放
一、由年级、专业测评小组评选出获奖学金学生的初选名单,经辅导员、系审核,在同年级同专业期班公示三天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批备案。
二、学院批准后,提交财务处。财务处在学期开学一个月内一次性发给学生本人。如果因某种原因未能按时发放,学校将向学生进行解释。
第十条 获得优秀奖学金者同时获得荣誉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第十一条 本办法于公布之日起开始试行,其解释修改权归学生工作部。
享受增加分数和降分投档照顾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的省(区、市)的有关规定,在录取时以享受照顾的成绩排序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