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山东工商行政管理学校
行政管理教程、行政法学、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概论、管理心理学等课程
济南建筑工业学校行政管理专业-济南建筑工业学校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行政学理论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外语、公文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
课程设置:
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行政管理学、市政学、社会学、行政领导与决策、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组织行为学、西方经济学、行政法学、社会调查与统计、公共政策分析、国家公务员制度概论、行政公文与写作、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政府机关事务实习、社会调查实习、电子政务实习、毕业实习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行政管理专业:-山东政法学院
培养目标::本专业根据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工作的需要,培养掌握较为系统的行政管理与法学理论、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依法行政素养和管理实务工作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行政管理学、管理学、行政组织学、政治学、行政公文写作、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电子政务、领导科学、市政学、公共政策、公共关系学、中西方政治体制比较、中国政治制度史、宪法学、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行政法案例研究、知识产权法学、社会保障制度、社会学、社会调查与统计等。
学制::基本四年,长修业年限六年。
学位:管理学学士
行政管理-山东大学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和法学等方面知识和才能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策划等工作的复合型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政治学原理、行政管理学、组织行为学、现代领导科学、行政法学
行政管理-山东省学校
学习形式:或。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方面知识,能胜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共管理领域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有::大学英语Ⅱ(1)、大学英语Ⅱ(2)、计算机应用基础(本)、政府经济学、公共政策概论、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西方行政学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领导学、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城市管理学等。
山东省广播行政管理专业-山东省广播
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培养规格::本科;两年制三年学习,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方面知识,能胜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共管理领域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学位目标:管理学学士。
二、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7个模块,分别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拓展课、通识课、综合实践、补修课。
三、课程设置
本专业同时设置人事系统方向。
1.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低中央考试学分为13学分,模块设置低学分为20学分。
(1)统设必修课:国家大学学习指南、英语Ⅱ(1)、英语Ⅱ(2)、计算机应用基础(本),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共13学分。
(2)选修课:学位论文指南、学位外语(行管)。
2.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低中央考试学分为12学分,模块设置低学分为12学分。
(1)统设必修课:政府经济学、公共政策概论、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共12学分。
(2)选修课:无。
3.专业课
该模块低中央考试学分为20学分,模块设置低学分为32学分。
(1)统设必修课:西方行政学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领导学、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城市管理学,共20学分。
(2)选修课:公共管理学、地方政府学、行政伦理学、电子政务、社会学概论、组
织行为学、军事信息管理。
人事系统方向选修课:电子政务、地方政府学、行政伦理学等。
4.专业拓展课
该模块低中央考试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低学分为12学分。
(1)统设必修课:无。
(2)选修课:社会保障学、中外政治思想史、宪法学、信息管理概论、当代世界政治与经济、国际政治、简明中国古代史。
人事系统方向选修课:信息管理概论、宪法学、中外政治思想史、社会保障学。
5.通识课
通识课模块低毕业学分为2学分。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因此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此模块的低毕业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它通识课程获得。
6.本专业综合实践包括社会调查和毕业作业,统设必修,共8学分,由市级根据中央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及省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7.补修课
补修课是对于在注册试点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学习中,部分不具备相同专业专科学历的学生必修的课程,补修课程的学分是按规定需要补修的学生必修的学分和毕业审核的必要条件。本专业(方向)需补修的课程是:政治学原理、行政管理学,共8学分。
8.本专业政府经济学、公共政策概论、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为学位课程。
9.统设必修课程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选修课程参加中央或省级考试。
10.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记入课程的学习成绩,未完成实践环节者不能取得本课程学分。
相似课程不宜兼修:11.,如兼修,只计其中一门课程的学分。
12.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中央、省据此提供各学期的教学支持服务。
四、毕业规则
本专业各模块低毕业学分依次是:
公共基础课模块:13学分
专业基础课模块:12学分
专业课:24学分人事系统方向专业课:30学分
专业拓展课:4学分
通识课:2学分
综合实践:8学分
补修课:8学分
本专业低毕业学分为:71学分(需补修的学生为71+8学分)。本专业各模块低毕业学分之和为63学分,人事系统方向各模块低毕业学分之和为69学分,各模块中央考试学分之和为45学分。
本专业学位申请的规则是:达到毕业要求,三门学位课程成绩达到7 0分(含7 0分),毕业论文成绩为75分,同时通过学位外语考试,具体要求见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山东政法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山东政法学院
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事务为研究对象,以为各级国家公权机关和公共部门培养公务员和为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培养行政管理人员为目标。本专业现有专任教师32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4人,讲师10人,助教6人,教师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任课教师的74%;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50%。本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制定每个学生的专业职业生涯规划,根据这一规划实施模块化和个性化的培养方案,以此培养当代社会和未来社会需要的、掌握系统的行政管理与法学理论、知识和技能,具备较高的管理、策划、调研、沟通等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就业出口: :学生毕业以后除了可以直接参加公务员、选调生招考外,适合到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从事行政管理、市政管理、人事管理、社会工作、政策研究、外事交流、宣传策划、办公室管理、秘书等工作。
培养要求: :
1、熟悉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了解我国行政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基本政策和法规。注意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专业思想。
2、系统掌握现代行政管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技能,同时掌握法学、管理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从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
3、具备现代化的行政管理工作能力,包括:以电子化、自动化手段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社会调查研究能力;分析解决实际政策问题能力;组织策划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能从事专业的阅读、笔译、听、说能力等。
4、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积极进取、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主要课程: :行政管理学、管理学、行政组织学、政治学、行政公文写作、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电子政务、领导科学、市政学、公共政策、公共关系学、中西方政治体制比较、中国政治制度史、宪法学、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行政法案例研究、知识产权法学、社会保障制度、社会学、社会调查与统计,等等。
特色课程: :公务员考试的理论与技术、国家公务员职业能力测试、行政秘书与公文写作、行政管理学、领导科学与决策、公共关系学等。
学制: :基本4年,可提前1年或延期4年毕业。
学位:管理学学士
毕业要求: :准予毕业低学分:165学分。其中:必修课100学分;公共选修课18学分;专业选修课20学分;独立实践教学环节27学分。
必修课程教学进程表: (略):必修课含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两部分,其中公共必修课45学分,专业必修课55学分。
公共选修课程教学进程表: (略):公共选修课程包括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内容,限选18学分以上。
专业选修课程教学进程表: (略):专业选修课主要分为四大模块,主要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限选20学分以上。
实践教学活动安排表(略):学习期间,学生需参加军事训练、劳动、社会调查、市场调查、专业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方面的实践训练,共计27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