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西安财经大学 | 咸阳师范学院 |
|---|---|---|
| 软科(综合) | - | 487 |
| 校友会(综合) | 346 | 389 |
| 武书连 | 530 | 61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465 | 46447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459 | 49947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53 | 53780 | 443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一批 | 443 | 60059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34 | 6748 | 499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15 | 10374 | 49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05 | 12661 | 49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24 | 72067 | 341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1 | 100220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83 | 18351 | 406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0 | 32821 | 150 |
西安财经大学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52年创建的西北贸易学校。2001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陕西经贸学院与西安统计学院合并组建西安财经学院。2018年11月30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西安财经学院更名为西安财经大学。学校现有长安、雁塔、翠华东、翠华西4个校区,占地面积1600余亩。雁塔、翠华校区毗邻驰名中外的唐代大雁塔,长安校区位于秦岭北麓的神禾塬上,环境优雅,文化底蕴深厚。
学院地址: 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
邮 编:710100
联系电话:029-81556128
传 真:029-81556128
网 址:http://zhaosheng.xaufe.edu.cn
Http://www.xaufe.edu.cn
西安财经学院奖助贷学金设置情况
校内奖学金:特等每学年2500元/人(无比例限制),一等每学年1500元/人(2%),二等每学年1000元/人(10%),三等每学年500元/人(15%)。
校内单项奖学金:特等每学年500元/人,一等每学年300元/人,二等每学年200元/人,三等每学年100元/人。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入校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每年6000元/人。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
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
国家助学金:特困每学年2500元/人,普困每学年1500元/人。
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助。
以上各项具体实施办法请咨询学工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29-81556066
咸阳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省属本科院校。学校肇始于1978年5月的“陕西师范大学咸阳专修科”。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咸阳师范专科学校”。2001年5月,与陕西省咸阳教育学院合并,成立咸阳师范学院。2004年10月,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咸阳市分校并入。2016年7月,陕西省机电工程学校划归学校。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咸阳,有渭城和秦都两个校区,校园占地824亩,有实习实训基地2650亩,校舍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学校总资产14.57亿元,仪器设备总值1.66亿元。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4336人,高职学生2351人,留学生100余人。
学院名称 |
包括专业 |
咨询电话 (029) |
文学与传播学院 |
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广告学、新闻学、秘书学、播音与主持艺术 |
33720620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日语 |
33720780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金融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
33720517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物理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磁场与无线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 |
33720627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化学、材料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科学 |
33720704 |
政治与社会学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工作 |
33720872 |
计算机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 |
33722526 |
资源环境与历史文化院 |
地理科学、历史学、测绘工程、土地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科学 |
33722032 |
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 |
33722020 |
教育科学学院 |
学前教育、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应用心理学 |
33720761 |
美术学院 |
美术学、绘画 |
33720779 |
于右任书法学院 |
书法学 |
33722987 |
音乐学院 |
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 |
33720651 |
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
3372028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经济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城市管理、国际商务、公共事业管理 |
33720599 |
职业技术学院 |
学前教育、旅游管理、汉语、数学教育、美术教育、应用英语、计算机应用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3587686 |
各省对应咨询电话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029-33720666
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029-33720887
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029-33720889
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029-33720890
陕西33720666 33720887 33720888 33720889 33720890
一、国家级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我校符合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的优秀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二、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学业优秀奖学金
(一)学业优秀奖学金
奖励我校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二)单项奖学金
1.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的,每人奖励200元,获得省级上述标兵称号的,学院奖励300元;
2.获得全国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的,每人奖励800元;
3.获得省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每人奖励100元,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每人奖励300元;
4.获得省级或省级有关部门、单位统一组织的正式比赛奖项的,学校给予以下奖励:
Ø 获特等奖者,每人奖励500元;
Ø 获一等奖者,每人奖励300元;
Ø 获二等奖者,每人奖励200元;
Ø 获三等奖(或名次)者,每人奖励100元。
5.获得国家或者国家有关部门、单位统一组织的正式比赛奖项者,学校给予以下奖励:
Ø 获特等奖者,每人奖励800元;
Ø 获一等奖者,每人奖励600元;
Ø 获二等奖者,每人奖励500元;
Ø 获三等奖(或名次)者,每人奖励3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