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掌握化学品生产工业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化工生产操作、设备管理与维护、产品质量分析和检验、化工产品经营管理、技术更新改造、市场开发等工作;品德高尚,发展后劲足,具有创新创业能力的高技能人才。
基本修业年限三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化学基础、 化工单元操作、化学反应过程及设备、化工产品生产、化工常用设备与控制、化工安全与环 保等基本知识,具备典型化工生产单元操作、化工工艺运行与控制、生产工艺管理等能力, 从事化工生产操作与控制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面向
主要面向化工行业,在现场操作、中控操作、车间工艺等岗位群,从事化工生产操作与 运行控制、生产管理、工艺技术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业能力
1.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2.具备正确使用和防护危险化学品的能力;
3.具备正确防护有毒有害化学品的能力;
4.具备维护常见化工设备、电气、仪表的能力;
5.具备分析、处理不正常生产工况的能力;
6.具备调整工艺参数,实现优质低耗生产的能力;
7.具备先进工艺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能力;
8.具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分析和检验的能力;
9.具备化工生产班组管理的能力。
核心课程与实习实训
1.核心课程
基础化学、化工识图与制图、化工单元操作技术、化学反应技术、化工产品生产技术、 化工电气与过程控制、化工安全与环境保护等。
2.实习实训
在校内进行化学基本技能、化工设备拆装、化工单元操作、化工工艺操作等实训。
在化工生产、化工过程控制企业进行实习。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化工总控工化工工艺试验工有机合成工无机化学反应工
衔接中职专业举例
化学工艺精细化工石油炼制林产化工
接续本科专业举例
化学工程与工艺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历史悠久、特色鲜明,以工为主,工、管、文、商、艺并举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云南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院校、云南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校始建于1952年,长期积淀形成优良的工科办学传统和浓郁的工程文化氛围,工程应用特色鲜明,形成了丰富的优质工科办学资源,与行业企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度较高,为社会培养了12万余名毕业生,取得了显著的办学成效。
办学条件优。学校位于春城昆明,占地1250亩,建筑面积60多万平米,环境优美。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在编教职工近千人,教授80余名、副教授近300余名,拥有3个国家级和8个省级教学团队,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贴省贴专家、云南省“万人计划”高层次人才等一批优秀教师。教学仪器设备先进,图书资源充足,教学资源丰富,每个专业均建成体系化的校内外实训基地。拥有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3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2个、虚拟仿真实训中心1个、协同创新中心2个、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省级示范实训基地13个,实习实训条件处于国内同类院校的领先水平,为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提供保障。
内涵建设强。学校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近年来获省级以上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0余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4项。现有国家示范专业6个,国家级骨干专业11个,国家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建设专业2个,国家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重点、特色专业14个;国家精品课程4门,全国教指委精品课程10门,省级精品课程23门。学校连续2年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测绘赛项、工程测量赛项,均荣获教育部当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奖”。在全国、全省技能大赛中,学生个人、团体获奖均处于同类院校领先水平。
招生就业好。学校得到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及信任,是云南省高考生首选报考的高职院校,省内普高录取分数线居云南省高职高专院校前列,学校连续10余年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单独考试招生方式,生源稳定、质量高;学校积极拓展国有大中型企业批量就业,促进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确保本土化就业增量,积极推进国外省外高质量就业。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同类院校领先水平,先后荣获教育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云南省就业典型经验10强高校”等表彰奖励,连续十余年获得云南省高校就业工作一等奖。
社会声誉高。学校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突出贡献奖单位、云南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云南省校风、教风、学风示范学校等,赢得了“冶金矿业高技能人才的摇篮”“云南高职教育排头兵”等社会赞誉,社会给予毕业生“做人诚、做事实、有闯劲”的良好评价。在历年的全国高职院校综合排名、学科竞赛排名、办学满意度测评中,学校连续保持云南省高职院校第一名,跻身全国领先行列。学校连续荣获2017、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
示范引领好。学校以深厚的办学积淀、鲜明的办学特色,立足祖国西南边陲,服务国家和云南省发展战略。育训创并举育英才,产学研一体促产业转型升级。学校以 “双高计划”为契机,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面向澜湄区域和南亚东南亚输出中国职教品牌。
1、非艺术类专业5000元/年;
2、艺术类专业10000元/年;
3、中外合作办学13000元/年(中加);
4、中外合作办学18000元/年(中德)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云教规〔2019〕3 号),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象是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第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与客观公平原则、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原则、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衔接和原则、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不包括一至三年级五年制学生)。
第二章 认定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财务处、教务处、纪检处、校团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第六条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具体组织和管理。
第七条 各学院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为副组长,学生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辅导员为成员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第八条 各班级成立带班辅导员为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总人数 10%)为成员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爱小组”,关爱小组名单要在本班级内进行公示。关爱小组负责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第三章 认定依据与等级
第九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一)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二)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等情况。
(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四)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学生本人或学生家庭(成员)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疾病、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
(五)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六)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学生本人身体状况、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第十条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设置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级。
(一)特殊困难档次:完全无力支付学习费用,且支付本人生活费用都非常困难的,可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1.凡烈士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孤儿、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一经审核确认,一律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档次。
2. 其他申请学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着重考虑认定为特殊困难档次:
(1)父或母一方亡故,且健在方无稳定经济来源,家庭经济困难的;
(2)父母或本人患重症,需长期自费治疗,且造成家庭严重负债的学生;
(3)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
(4)家庭经济困难的优抚对象子女;
(5)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的学生;
(6)其他存在特殊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学生。
(二)困难档次:学生本人及家庭仅能提供小部分基本生活和学习所需费用。下列情况可作为认定为困难学生的参考条件:
1. 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
2.优抚对象子女;
3.城镇家庭学生父母双方下岗(失业),家庭经济困难的;
4.单亲家庭且缺少稳定的经济来源;
5.家庭成员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且家庭无固定收入的;
6.因自然灾害、家庭变故、个人患病等发生临时经济困难,仅靠自身或家庭能力难于克服的学生;
7.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支持正常学习生活,且有充分理由的学生。
(三)一般困难:学生本人及家庭不能完全提供基本生活和学习所需费用,可申请认定为一般困难档次。下列情况可作为认定为困难学生的参考条件:
1.城镇家庭学生父母一方下岗(失业),家庭经济困难的;
2.双亲务农,且无稳定经济来源,家庭经济困难的;
3. 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暂时困难。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原则上不予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认定的,予以取消;已获得相关资助的,追回资助资金。
(一)在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相关材料中恶意弄虚作假的;
(二)有与家庭经济状况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的;
(三)擅自在校外租房住宿的;
(四)不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困难认定及奖助学金核查相关工作的。
第四章 认定程序
第十二条 学校原则上每学年组织一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三条 学校认定工作遵循提前告知——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和公示——学校审批——建档备案的程序。具体步骤为:
第一步:提前告知。学校通过发布通知、向新生寄送《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等形式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第二步:本人申请。学生本人根据以上条件提出申请,填写《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承诺书》以及其他相关申请材料。
第三步:民主评议。“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爱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及其他辅助材料复印件,结合学生日常生活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评议,初步评议各档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推荐意见,报学院审核。民主评议过程中要注重保护学生的隐私和自尊,不得要求申请学生在公开场合当众诉苦、互相比困,更不得将民主评议工作交由学生、学生会或班委会组织。
第四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和公示。各学院要认真审核认定民主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求班级关爱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学院审核通过后,要将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仅限于学号、姓名、班级和困难档次,不得涉及学生其他个人敏感信息和隐私。学院对学生有异议的问题应在 3 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和答复。如学生
对学院认定工作组的处理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提请复议。学生资助中心应在接到复议申请的 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五步:学校审定。学院在认定结果反馈及复议结束后一周内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汇总后报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学生资助中心复核通过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六步:建档备案。各学院依据学校学工系统认定结果建立并保管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资助中心建档后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第五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标准和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认定为一般困难、困难档次的学生每月定期困难补助 150 元;特殊困难档次学生每月定期困难补助 200 元,每年以 10 个月计发。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再计发校内定期困难补助。
第十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的优惠政策(一)特殊困难档次优先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困难档次优先享受二等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档次可根据当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和认定情况参与国家助学金申请评选享受;
(二)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参与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选;
(三)可参与企业在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的奖助学金评选,或优先享受相关资助政策;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锻炼机会。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六条 各学院每年应采取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等方式抽查不少于 10%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学院需实时向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资助中心反馈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籍异动情况。学校不定期组织对取得资助资格的学生进行调研、回访、核查。
第十七条 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学生当中,通过个别访谈、宿舍走访、隐性摸查等多种形式及时洞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存在的新变化、新问题、新需求,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 各学院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正确荣辱观,正确面对眼前存在的困难,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 各学院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求学生或监护人如实提供家庭经济信息,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的变化情况。如发现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并追回已获得的相关资助,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第二十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中出现的弄虚作假、主观臆断、轮流坐庄、平均资助等不良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昆冶高专校发〔2017〕39 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负责解释。校内相关制度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中与上级文件相关要求不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奖项 |
评选比例 |
奖励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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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 |
一等奖学金 |
以学院为单位,不超过学生人数的2% |
2000元/人·学年 |
上一级指标出现空缺,可累计入下一级指标,总指标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0%。 |
二等奖学金 |
以学院为单位,不超过学生人数的3% |
1500元/人·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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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学金 |
以学院为单位,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 |
1000元/人·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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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学生 |
以学院为单位,不超过学生数的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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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干部 |
以学院为单位,不超过学生数的8% |
300元/人·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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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毕业生 |
以学院为单位,不超过毕业生人数的10% |
2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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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班集体 |
以学院为单位,不超过班级数的30% |
10元/生·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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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级奖项
1、省政府奖学金:由云南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由云南省政府出资设立,奖励对象为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国家级奖项
1、国家奖学金 :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对象为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创建于1952年的云南省昆明交通技术学校、1965年筹建的云南省交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1975年创建的云南省公路局职工大学三所学校于2001年4月合并组建而成。学校现有呈贡、普吉、吴井桥校区,占地678亩,与云南省化工学校一体化办学的龙城校区占地67亩,与企业合作办学的高新校区占地277亩,另租用学生实习实训基地495亩。主校区为呈贡校区,位于昆明市呈贡大学城。
学校建成了一支具有“双师型+技术研发+国际视野”显著特征的教师队伍。现有在职在编教职工681人,专任教师591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244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323人,“双师型”教师208人。有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云岭学者”1人,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教学名师”4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省级教学名师工作室5个,云南省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奖1人;交通部吴福--振华基金(奖教金)获得者2人,全国交通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2人,云南省设计大师1人,中国公路百名优秀工程师1人。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5154人,直接服务交通运输行业的专业数和学生数均超过60%。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7%以上,毕业生满意度持续上升。
学校拥有公路与建筑工程学院、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交通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云南同济中德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设有与科大讯飞、中兴、广慧金通、实力集团、诺仕达集团等知名企业成立五个产业学院。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云南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云南交通土木工程检测研究中心等7个经济实体,有交通部“1+32”平台云南交通职工培训中心等多种职业培训资质机构,形成了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研发紧密结合的办学格局。
学校开设专业共有79个,校企合作专业覆盖面达100%,开办专业数超过60%与交通运输相关。其中教育部认定骨干专业8个、省级骨干专业9个,交通部等五部委确定的交通运输示范专业4个;拥有国家财政支持建设专业3个、交通部支持建设专业1个、省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形成了以公路、汽车、轨道运输为主,兼顾航空运输为辅的“大交通”专业布局。近年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4项、二等奖5项,主持和参与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5项,获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1项、三等奖4项,云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获奖共40项,获云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3项。
学校现有国家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认定生产实训基地3个、协同创新中心2个。是国家陆地交通气象灾害防治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共建单位、国家电子信息技术“双师型”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家职业院校校长培育基地、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
学校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和“交通强国”建设,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3次获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2次获“国际影响力50强”、2次获“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被评为“中国一东盟高职院校特色合作项目”院校。在泰国设立了两所分校,入选国家教育部“国际合作交流百千万计划”,成为首批“中国—东盟双百职教强强合作旗舰项目”。在老挝万(荣)-万(象)高速公路建立了境外生产性实训基地。
近些年,学校办学成绩显著。2009年获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状、被评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6年被评为云南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示范学校;2017年被评为云南省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2018年获全国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被评为云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云南省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2019年被评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云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是云南省高职高专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联盟会长单位;2020年获批教育部全国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基地、教育部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2022年获批教育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典型案例、成为云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被评为云南省文明校园。
“十四五”时期,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职业教育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云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一流党建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坚持强根铸魂,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专业群建设为龙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基础,以产教融合为主线,全面深化改革,协调创新发展,精准、精确地构建“一个体系”,实施“九项工程”,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创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全面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产业服务型高职学校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两所都差不多,云南交通技术学校理工类多:工程方面比较多,冶金还可以,在云南专科类也是数一数二的学校。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是其中好的,就业很好的!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次之,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第三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和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两所差不多


我也是2011的去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你要学英语专业的~~这今天昆明的所有学校我都看了遍。。。